用户名: 密码: 登 录   个人中心   系统维护   用户注册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 首页 > 术语细览

维修单位的主管部门

标准号:GJB 1113.1-91   标准名称:潜艇核动力装置维修安全规定总则       1991-10-01

基本信息

【名称】 维修单位的主管部门
【英文名称】 competent authorities of maimtenance unit
【定义】 维修单位的上级机关,主要负责对维修单位的管理包括生产计划的审批、协调等。

同源术语

·维修当潜艇核动力装置产生性能衰退或发生故障、失效现象时,为保持和恢复其正常性能而 采取的技术措施。
·安全重要物项包括下列各项: a.其误动作或故障可能使潜艇核动力装置运行人员、维修人员以及周围的公众受到过量 的照射的舱室、系统、设备和部件。 b.防止预计运行事件发展成事故工况的舱室、系统、设备和部件。 c.用以减轻舱室、系统、设备或部件误动作或故障后果的设施。
·维修许可证由核安全部门颁发的,允许从事潜艇核动力装置维修活动的书面证明。
·维修单位持有维修许可证并在潜艇核动力装置(含安全重要物项)的维修活动中,具体承担维修任 务,从事维修作业的那些部门。
·维修管理部门负责潜艇核动力装置维修管理的海军有关部门。主要负责维修计划的申报,维修质量监 督、以及维修进度的协调等维修管理。在维修活动中,依据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计划和指示组 织实施潜艇核动力装置的维修。
·维修主管部门维修管理部门的上级业务机关,主要负责潜艇核动力装置维修方针、规划的制订和维修 计划的审批。

相关术语

·维修是指保持和恢复飞机及其系统、设备、机件能实现规定功能的能力而采取的-切措施和活动
GJB 312.1-87 飞机维修品质规范总则)
·维修性表示对可以维修的飞机及其系统、设备、机件等所进行的难易程度或性质
GJB 312.1-87 飞机维修品质规范总则)
·飞机维修品质主要是指设计时所赋予飞机本身的直接影响维修的固有属性和设计特征
GJB 312.1-87 飞机维修品质规范总则)
·修复性维修飞机的系统、设备、机件发生故障后,为使其恢复到规定功能而进行的维修
GJB 312.1-87 飞机维修品质规范总则)
·预防性维修为保持飞机及其系统、设备、机件处于规定状态预防其在工作时发生失效、性能衰减或其它失常现象而按事先 规定计划或相应的技术条件规定进行的维修。
GJB 312.1-87 飞机维修品质规范总则)
·非维修型电器a. 在机械寿命试验期间,只允许正常维护(如清理、加润滑油)而不允许更换零件。 b. 短路分断能力顺序试验之后应考虑继续承载额定电流(允许提高一定温升值)。
GJB 354-87 舰用直流(大电流)空气断路器技术条件)
·系统控制和管理保障地域通信网内各要素和设备有效与可靠工作而进行的系统控制和管理。
GJB 700-89 军用通信系统术语)
·密钥管理产生、存贮、分配、注入、启用和销毁密钥的全过程。
GJB 700-89 军用通信系统术语)
·可维修性是指在给定的条件下和时间内,按照规定的方式和方法完成维修时,使被试品恢复到规定 工作状态的概率。
GJB 349.13A-97 火箭炮定型试验规程)
·维修率是指支援每-正常运行小时所需的总维修实施工时数。
GJB 349.13A-97 火箭炮定型试验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