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翼飞机: | 就本标准而言,除了旋转翼飞机外,固定翼飞机包括变后掠翼飞机、偏转翼飞机和垂直/短
距起落飞机。 |
操纵装置: | 操纵装置指驾驶杆、油门杆、脚蹬、手柄、控制板、开关、电门、按键、按(旋)钮等或驾驶员施
加位移、力或话音而实现预期动作的类似装置。 |
主操纵装置: | 主操纵装置系指驾驶员在正常情况下操纵该装置,使其从某一状态达到另一状态所使用
的操纵装置。 |
备用操纵装置: | 备用操纵装置是对主操纵装置的补充,通过使用第二通道去操纵同一装置,以提高系统的
安全性和可靠性。 |
应急操纵装置: | 应急操纵装置系指驾驶员在非正常情况下,需要使用的操纵装置。 |
操纵装置的“常规”操作: | 是指操纵装置应按既定的习惯或使受控装置按预期的运动方向操作,如:
a. 驾驶杆向前推,飞机低头;向后拉,飞机抬头;向左压杆,飞机向左倾斜;向右压杆,飞机
向右倾斜;
b. 手柄向下,受控部件放下;手柄向上,受控部件收上;
c. 手柄向前,受控部件向前运动;手柄向后,受控部件向后运动。 |
操纵装置的“与特性有关”操作: | 是指:
a. 操纵装置应设计成向前、向上或顺时针方向操作时使受控部件接通或特性参数提高;
b. 操纵装置应设计成向后、向下或逆时针方向操作时使受控部件断开或特性参数降低;
c. 由旋转引起特性变化的操纵装置应在顺时针方向操作时从“关闭”位置经过“低”或
“暗”转到“高”或“亮”位置。 |
基本飞行仪表: | 基本飞行仪表是指姿态指示器、航向指示器、气压高度表、空速指示器和升降速度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