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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制单位
标准号:
GJB 845.5-91
标准名称:潜艇核动力装置质量保证安全规定燃料组件采购、设计和制造中的质量保证
1991-08-05
基本信息
【名称】
承制单位
【英文名称】
supplier
【定义】
按合同提供物项或服务的个人或单位。在采购中有不同层次不同种类的承制单位,例如卖 方、销售者、主承包者、分承包者、制造单位和咨询单位。
同源术语
·
可燃毒物
:
因其大的中子吸收截面能使反应性减少的物质。
·
燃料(核燃料)
:
在核反应堆中为产生能量而使用的易裂变材料和可转换材料。
·
燃料元件
:
主要由核燃料及其封装材料组成的部件(棒、板等)。
·
燃料组件
:
若干燃料元件和支撑构件的组合体,它通常作为装卸和衡算计量的一个单件。
·
前导燃料组件
:
先行投入现有反应堆中进行试验的全尺寸或者保持设计主要特点的验证性燃料组件。
相关术语
·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
:
承担装备及配套产品研制、生产、修理及技术服务等任务的单位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
GJB 5713-2006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要求)
·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
:
军方为确定申请承担装备承制任务的单位是否持续满足要求所进行的系统的、独立的、客观的检查、 资格评价并形成文件的过程。
(
GJB 5713-2006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要求)
·
最终产品承制单位
:
直接向使用单位交付军工产品的企事业单位。
(
GJB/Z 3-88
军工产品售后技术服务)
·
主承制单位
:
承担航空技术装备总体设计和(或)生产的单位。
(
HB 6429-90
零件控制大纲)
·
承制单位
:
承担与航空技术装备配套的系统、分系统、设备等产品的设计、研制及生产的单位。
(
HB 6429-90
零件控制大纲)
·
对承制单位的评价
:
对某个供应单位进行评价,确定是否有能力生产或提供规定质量的产品或服务,并是否有 能力提供足以验收其产品或服务的证据。
(
GJB 845.1-90
潜艇核动力装置质量保证安全规定总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