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燃物质: | 指可以用火点燃,且一旦点燃后,能在安静的二氧化碳气氛中继续燃烧的物质。 (GJB 21.4A-92 遥测标准计测磁带) |
| ·燃气物质的量: | 一千克火药燃烧后产生气体物质的量。n mol/kg(燃气的克分子数),(燃气的摩尔数) (GJB 741-89 火药术语、符号) |
| ·物质导数: | 流体质点的物理量对于时间的变化率。 (GJB 371-87 弹道学术语及符号) |
| ·物质体积: | 指某些确定的任意的物质集合。 (GJB 371-87 弹道学术语及符号) |
| ·活性物质: | 电池放电时,能通过电化学反应产生电能的物质。 (GJB 605-88 导弹核武器用SD01A双极性电池组技术条件) |
| ·标准物质: | 用来标定仪器、验证测量方法或鉴定其它物质的具有一种或多种性能的材料或物质。 (GJB 466-88 理化试验质量控制规范) |
| ·标准物质: | 标准物质又称标准样品(standard sample),它是在规定条件下,具有一种或多种经确定了
的高稳定的物理、化学或计量学特性,并经正式批准可作为标准使用,以便用来校准测量器具,
评价测量方法或给材料赋值的物质或材料。
光谱分析用的标准样品是由具有高度均匀性、良好稳定性和量值准确性的不少于三个样
棒(块)组成。标样中元素种类和含量范围一般应能满足待检试样的分析要求,其同一元素在不
同样棒(块)中的含量要保持适当间隔,形成一定梯度,以供绘制工作曲线之用。 (HB/Z 206-91 钢和高温合金光谱分析用试样的取样规范) |
| ·放射性物质: | 其中一种或几种成分呈现放射性的物质。在本标准中系指比活度大于70Bq/kg的任何固
体物质、污染物项,放射性浓度大于“公众导出空气浓度”的任何气体,放射性浓度大于“公众导
出食入浓度”的任何液体。 (GJB 1067.7-92 潜艇核动力设施辐射防护安全规定放射性物质管理和运输安全) |
| ·标准物质: | 具有一种或多种足够好地确立了的特性、用于校准仪器、评审测量方法或给材料赋值的材料或物质。
[GB/T 15481—1995,定义3.12] (GJB 4400-2002 飞船乘员舱有害气体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 |
| ·热释光磷光物质: | 辐照时将吸收能量的一部分贮存在其激发能级上,而受到热激发时以磷光的形式释放其
贮存能量的物质。 (GJB 2165-94 应用热释光剂量测量系统确定电子器件吸收剂量的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