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体结构: | 指飞机的机身、机翼、尾翼、鸭翼、起落架、座舱盖、操纵系统的机械元件和结构元件、操纵
面、雷达罩、天线、发动机架、发动机短舱、外挂挂架、结构运动机构以及其它承力构件。 |
结构完整性: | 关系到飞机安全使用、使用费用和功能的机体结构的强度、刚度、损伤容限及耐久性(或安
全寿命)等飞机所要求的结构特性的总称。 |
耐久性: | 在规定的期限内,机体结构抵抗疲劳开裂(包括应力腐蚀开裂和氢所引起的开裂)、腐蚀、
热退化、剥离、脱层、磨损和外来物损伤作用的能力。 |
安全寿命: | 采用大分散系数所获得的具有极低疲劳开裂概率的使用寿命。 |
经济寿命: | 是以本标准附录A(补充件)对按耐久性试验大纲的试验结果进行解释和评估所得到的寿
命。即机体结构大范围出现损伤时,若不修理则影响飞机的使用功能和战备状态,而修理又是
不经济的。则认为机体结构达到了经济寿命。机体结构达到经济寿命的特征是损伤部位的数
量或修理费用迅速增加。 |
初始质量: | 与所用材料本身的缺陷或机体在制造装配中所造成的裂纹、缺陷或其它损伤有关的机体
结构状态的一种量度。 |
损伤容限: | 机体结构在给定的未修使用期内,抵抗因结构存在缺陷、裂纹或其它损伤而引起破坏的能
力。 |
结构运动机构: | 在结构面、结构件及零件起动或运动时,传递结构力和使其运动的那些运动、活动连接及
操作机构。 |
飞行安全机构: | 破坏会直接导致飞机失事,或它的破坏持续未被查出而造成飞机失事的那种结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