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批: | 在同一时期内,用同样的原材料、生产工艺和设备,在主要工序中,按照承制厂的可靠性保
证大纲生产的一组产品称生产批(主要工序包括最后的装配工序,如装箱、密封和铅封,而不是
着色打印标记)。 (GJB 546-88 电子元器件可靠性保证大纲) |
·检验批: | 按适用的电子元器件可靠笥规范的规定,一次提交检验的一组电子元器件。 (GJB 546-88 电子元器件可靠性保证大纲) |
·检验批: | 按相应产品规范的规定进行组合并同时提交检验的一组电子元器件。 (GJB 546A-96 电子元器件质量保证大纲) |
·生产批: | 在规定时期内用基本相同的原材料,利用相同类型的设备按照相同的规范和程序加工,并
在所有主要制造操作(其中包括最后组装操作)中始终按照承制方质量保证大纲规定的文件进
行标识的一组电子元器件。
注:最后组装操作是指最后的主要组装操作,如装壳、密封或引线装接,但不包括涂漆和标记。 (GJB 546A-96 电子元器件质量保证大纲) |
·可追溯性: | 根据质量记录追查某项目(活动)或与其类似的项目(活动)的历史、应用情况或位置的能
力。 (GJB 726-89 军工产品质量标志和可追溯性要求) |
·检验批: | 为实施检验而汇集起来的单位产品。
每个检验批应由具有基本相同的设计、工艺、材料制造的产品所组成。
一个投产批可以分成若干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必须是同一个投产批的产品。 (GJB 403.8-87 舰载雷达通用技术条件检验规则) |
·可追溯性: | 依据质量记录(档案)追溯某事物历史的能力。即通过查找文件条款或活动、鉴定的记录,
了解过去情况的能力。 (GJB 466-88 理化试验质量控制规范) |
·检验批: | 检验批是根据同一合同、同一类型、同一代码在同处生产的蓄电池数量(所需样品蓄电池
数除外)。 (GJB 469-88 镉镍圆柱密封碱性蓄电池总规范) |
·检验批: | 检验批应由同样条件下制造的、同一批交货的某一型号、规格和结构的全部产品单元组
成。 (GJB 774-89 舰船用电缆和软线通用规范) |
·检查批(检验批 简称:批): | 为实施抽样检验而汇集起来的单位产品。 (GJB 520-88 核监测装备验收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