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层次: | 根据 FMECA 的需要,按产品的功能关系或组成特点进行 FMECA 的产品所在的功能层次或结构层
次。一般是从复杂到简单依次进行划分。 |
·初始约定层次: | 要进行 FMECA 总的、完整的产品所在的约定层次中的最高层次。它是 FMECA 最终影响的对象。 |
·其他约定层次: | 相继的约定层次(第二、第三、第四等),这些层次表明了直至较简单的组成部分的有顺序的排列。 |
·最低约定层次: | 约定层次中最底层的产品所在的层次。它决定了 FMECA 工作深入、细致的程度。 |
·设计改进措施: | 针对某一故障模式,在设计和工艺上采取的消除/减轻故障影响或降低故障发生概率的改进措施。 |
·使用补偿措施: | 针对某一故障模式,为了预防其发生而采取维修措施,或一旦出现该故障模式后操作人员应采取的
最恰当的补救措施。 |
·危害性: | 对产品中每个故障模式发生的概率及其危害程度的综合度量。 |
·危害性分析: | 对产品中的每个故障模式发生的概率及其危害程度所产生的综合影响进行分析,以全面评价产品各
种可能出现的故障模式的影响。 |
·严酷度: | 故障模式所产生后果的严重程度。 |
·风险优先数: | 产品某个故障模式的严酷度等级、故障模式的发生概率等级和故障模式的被检测难度等级的乘积;
或表示为前两项等级的乘积。 |
·单点故障: | 引起产品的故障且没有冗余或替代的工作程序作为补救的故障。 |
·损坏影响: | 损坏模式对武器装备或其他部件的使用、功能或状态所导致的后果。 |
·易损性: | 在敌对环境下、执行任务过程中,产品能经受由于遭受了一定程度的威胁机理而引起的性能下降的
能力。 |
·威胁机理: | 在战场环境下,由于敌方攻击或攻击敌方行动而引起的产品损坏的所有可能条件或条件组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