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电池: | 放电后可用充电的方法使活性物质回复到初始状态,从而获得再放电能力的电池 (GJB 326-87 航天用锌银蓄电池通用技术条件) |
·蓄电池分组: | 由若干单个铅酸蓄电池(简称:蓄电池)固定串联连接安装成能单独对全艇负荷供电的蓄
电池分组。 (GJB 38.16-86 常规动力潜艇系泊、航行试验规程铅酸主蓄电池组) |
·铅酸主蓄电池组(简称:蓄电池组): | 由几个蓄电池分组呈并联或串联状态组成,供作常规动力潜艇主推进电机、辅机、照明等
设备的直流电源。 (GJB 38.16-86 常规动力潜艇系泊、航行试验规程铅酸主蓄电池组) |
·蓄电池通风系统: | 为确保蓄电池安全充电而设置的抽风和送风管系、附件和通风机的总称。 (GJB 38.26-87 常规动力潜艇系泊、航行试验规程通风系统) |
·电源系统: | 在飞机上产生电能的装置和相应配套设备构成的系统
按能量转换形式分为一次电源和二次电源;按电源功能分为主电源、辅助电源和应急电源等。 (GJB 181A-2003 飞机供电特性) |
·一次电源系统: | 将其它类能转换为电能的电源系统,如转换机械能为电能的发电机系统、转换化学能为电能的
池系统等。 (GJB 181A-2003 飞机供电特性) |
·二次电源系统: | 将某种形式的电能转换为其他形式电能的电源系统,如将交流转换为直流的变压整流器、将直流转
换为交流的变流器(机)、改变直流电压的直流变换器和变换交流频率的变频器系统等。 (GJB 181A-2003 飞机供电特性) |
·主电源系统: | 飞机电气系统正常工作时向机载用电设备提供电能的电源系统。
通常指飞机主发动机驱动的发电装置,包括发电机和变换装置(如:变速恒频发电系统中的变换器
等)以及控制和保护装置。 (GJB 181A-2003 飞机供电特性) |
·辅助电源系统: | 飞机电气系统正常工作时不向机载用电设备提供电能或仅向少数一般负载提供电能的电源系统。
当主电源系统满足不了用电需要或发生故障失效时辅助电源投入工作,向飞机用电设备或重要
用电设备供电。
辅助电源通常为主发动机驱动的备份电源或辅助动力装置驱动的辅助发电系统和(或)足够容量
的1蓄电池系统。 (GJB 181A-2003 飞机供电特性) |
·应急电源系统: | 在飞机主电源系统无法满足用于保证飞机安全飞行的关键用电设备的用电需求时,而采用的向飞机
关键用电设备供电的、并独立于主电源的电源系统。
通常应急电源系统包括蓄电池系统和风动、液压驱动的发电系统。也可用辅助电源系统作为应急电
源系统。 (GJB 181A-2003 飞机供电特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