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登 录   个人中心   系统维护   用户注册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 首页 > 术语细览

短时率

标准号:GJB 1722-93   标准名称:潜艇用铅酸蓄电池规范       1993-09-30

基本信息

【名称】 短时率
【英文名称】 short-term rate
【定义】 0.5~3h(含3h)率为短时率。

同源术语

·蓄电池组在潜艇内按照规定数量和一定电气方式联接的同一型号蓄电池的组合。
·充放电蓄电池组在制造厂内.根据充放电设备能力,按照规定数量和一定电气方式联接的蓄电池的组合。
·检查蓄电池蓄电池组在充、放电过程中,定期对按百分比抽取的蓄电池进行电压、电解液密度和温度 等参数测量的蓄电池。
·长时率5h以上(含5h)的时率为长时率。
·周期蓄电池完成-次充电、放电的全过程。
·假定周期蓄电池累计充入的电量为1.15C3 时算作一假定周期。 假定周期按式(6)计算

·电解液温度在防护板上面测得的电解液温度。
·放电平均温度长时率放电时,系指在放电前及放电过程中,各次测得的“检查蓄电池”电解液温度的算 术平均值。 短时率放电时,系指在放电前测得的所有蓄电池电解液温度的算术平均值。
·练习放电试验过程中对蓄电池容量不作考核的放电,即放电到该放电率的时间,但尚未到达终止电 压,此时亦应结束放电;试验前、后期,如果达不到该放电率的时间,则以终止电压为准。
·检查放电试验过程中为了考核电池的容量,以规定放电率的电流放电至规定的终止电压的放电。
·17h平均放电率放电蓄电池按规定的放电电流,放电17h为止的放电。
·补充充电系指充电结束后放置6h以上的情况下,为了维护、试验和检查,用正常充电法的第四阶段 充电电流所进行的充电。
·再充电正常充电结束后,静置1h,再用正常充电法的第四阶段充电电流充电3h的充电。

相关术语

·小时(或短时)工作制小时(或短时)工作制是断路器按规定的初始条件下,持续通以小时(或短时)额定工作电 流,其触头温升不超过允许极限温升的工作制。
GJB 354A-99 舰用直流(在电流)空气断路器通用规范)
·短时工况主电机在功率大于基本工况,时间短于基本工况时运行
GJB 355-87 潜艇用直流推进电机技术条件)
·短时工况推进电机在功率大于额定工况,时间短于额定工况时运行
GJB 355A-97 潜艇直流推进电机及辅助设备规范)
·额定短时电流断路器额定短时电流是指定的预期电流的极限,在规定的试验条件,最高额定电压 下,断路器应能承载规定的短时电流。
GJB 370-87 舰用框架式低压断路器技术条件)
·额定短时电流断路器的额定短时电流是指定的预期电流的极限,在规定的试验条件、最高额定电压下、 断路器能完成短时电流工作周期。
GJB 370A-97 舰用框架式低压断路器通用规范)
·短时耐受电流在规定的使用和性能条件下,电路或在闭合位置上的开关电器在指定的短时间内所能承 载的电流。
GJB 5A-95 舰用低压电器通用规范)
·间歇和短时工作在规定预热时间后,停机15min,再开机20min工作的一个周期。
GJB 3947-2000 军用电子测试设备通用规范)
·反复短时工作制设备的负载时间和空载时间循环交替,且前者比后者较短的工作制。通电时间不足以使设备达到热 平衡。也称断续周期工作制。
GJB 5170-2003 战略导弹地面供配电设备通用规范)
·短时率0.5h~3h(含3h)的放电时率。
GJB 1722A-2003 潜艇用铅酸蓄电池规范)
·间断和短时工作设备在规定的时间之后,按一定时间继续进行瞬态高温工作的交替工作方式。
GJB/Z 457-2001 机载电子设备通用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