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登 录   个人中心   系统维护   用户注册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 首页 > 术语细览

重大事故

标准号:GJB 1067.1-91   标准名称:潜艇核动力设施辐射防护安全规定总则       1991-10-18

基本信息

【名称】 重大事故
【英文名称】 severe accident
【定义】 在反应堆寿期内,预计不会发生或发生几率很小和严重偏离正常运行极限工况的事故。发 生此类事故时,重要的专设安全设施将可能出现部分失效,导致放射性物质大量向环境中释 放。

同源术语

·试验基地指潜艇核动力装置及系统的陆上模拟试验设施所在地。
·有计划的特殊照射辐射装置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时,允许少数工作人员经过事先计划允许接受 超过正常限值的照射。
·参考水平采取某种行动时规定的剂量水平。它不是一个限值,对于在辐射防护中测定的任一种量, 都可以建立参考水平。最常用的参考水平的形式是记录水平、调查水平和干预水平 。
·记录水平值得记录存档的水平。在监测过程中。超过该水平的测量结果,被认为有较大意义而应记 录存档,低于该水平可不记录,在评价年剂量当量或年摄入量时,可以当作零看待 。
·调查水平值得进-步调查的剂量当量或摄入量水平。
·干预水平需要采取干预行动的剂量或摄入量水平。
·预计运行事件在设计时预计在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偏离正常运行工况的所有运行故障。鉴于设计上已 有适当的考虑,发生这类事故时,不会造成专设安全设施的失效和工程设备的大的损伤,也不 会导致放射性物质的释放达到不可接受的程度。
·大事故在反应堆寿期内,预计发生几率较小的明显偏离正常运行极限工况的事故。此时工程安全 设施如果不能完全按照设计要求发挥作用,则可能导致放射性物质的释放达到不可接受的程 度。
·设计基准事故设计基准事故是指在潜艇核动力装置设计中,按照确定的设计准则要采取针对性措施的 那些事故工况。
·目标值它属于管理限值,可以表示为剂量当量(称为剂量目标值),或其他导出量如放射性物质释 放率等(称为管理目标值)。

相关术语

·发动机极限工况试验发动机在规定的极限工况下所进行的热试验。
GJB 3387-99 火箭发动机术语)
·部分失效(见GB/T 3187第4.1.22条)
GJB 4186-2001 飞机风挡玻璃失效总协定准则)
·反应堆舱核潜艇安装反应堆及其附属设备和系统的隔舱。
GJB 4255-2001 舰船舱室命名)
·放射性物质其中一种或几种成分呈现放射性的物质。在本标准中系指比活度大于70Bq/kg的任何固 体物质、污染物项,放射性浓度大于“公众导出空气浓度”的任何气体,放射性浓度大于“公众导 出食入浓度”的任何液体。
GJB 1067.7-92 潜艇核动力设施辐射防护安全规定放射性物质管理和运输安全)
·反应堆级钚钚-240 含量大于 18%的钚。
GJB 3687-99 军用核材料术语)
·反应堆部件除中子源组件及核燃料组件以外,构成反应堆的其他部件。
GJB 4000.9-2000 舰船通用规范 9组建造与建造保障)
·反应堆盲区反应堆初始中子计数率不大于0.5计数/秒或初始中子计数率大于0.5计数/秒,但在提 棒外推临界试验过程中,核测量启动仪表的响应无明显变化的运行区间。
GJB 1554.2-92 潜艇核动力装置建造安全规定反应堆物理启动要求)
·新建反应堆首次装料的新型反应堆。
GJB 1554.2-92 潜艇核动力装置建造安全规定反应堆物理启动要求)
·续建反应堆同类型的续建反应堆。
GJB 1554.2-92 潜艇核动力装置建造安全规定反应堆物理启动要求)
·反应堆结构部件燃料组件及相关组件、控制棒驱动机构、堆内构件、压力容器、保温层、支承和一次屏蔽以 及堆顶结构。
GJB 843.9-92 潜艇核动力装置设计安全规定压水堆结构总体设计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