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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危害

标准号:GJB 470-88   标准名称:军用激光器危害的控制和防护       1988-03-23

基本信息

【名称】 附加危害
【英文名称】
【定义】 激光器和激光系统在工作期间产生除激光以外的危害。如:触电、伴随辐射、空气污 染、爆炸、化学毒剂等对人员的损伤。

同源术语

·激光用受激辐射光放大装置产生的电磁辐射。这种电磁辐射具有单色性好,强度高、发散度 小和相干性好的特点。
·激光器通过受激辐射光放大产生并放大电磁辐射的装置。
·军用激光器用于军事目的的激光器。如:激光测距机、模拟射击器、目标指示器、激光武器、激光 雷达及通讯、制导等设备或器材。
·激光系统包括激光器在内的电、机械和光学部件的总称。就武器系统而言,专用术语“激光子系 统”应认为有类似含义。
·连续激光器以不间断的方式输出激光的激光器。本标准中规定的激光发射时间大于O.25s。
·脉冲激光器以单脉冲或脉冲列的方式释放能量的激光器。本标准中规定的激光发射持续时间小于或 等于0.25s。
·扫描激光器光束以一定的图形或光路随时间往返移动,并对一固定目标进行多次照射的激光器。
·光束直径一高斯光束横截面直径上,功率或能量降到最大值的1/e处的两点间距离。
·紫外辐射(UV)波长为200~400nm的电磁辐射。将其分成三个波段:UV-A,波长为315~400nm; UV-B,波长为280~315nm;UV-C,波长为200~280nm。
·可见辐射(光)人眼可见的电磁辐射。本标准限定的辐射波长为400~700nm。
·红外辐射(IR)波长为700~106nm的电磁辐射。将其分成三个波段:IR-A(近红外),波长为700~1400nm; IR-B(中红外),波长为1400~3000nm;IR-C(远红外),波长为3000~106nm。
·照射限值眼和皮肤受激光照射即刻或经一定时间后未见损伤发生或无不良生物学改变的极限照射 值。
·最小表观视角(a min )在大于或等于10cm距离上,点光源或漫反射光源对观看者的眼所张的最小视角(图1), 用它区别光束内视和扩展源视。当光源对观看者眼的张角大于amin。时认为是扩展源, 应执行发散光束对眼的照射限值,小于或等于amin时认为是点光源,应执行平行光束 内视的照射限值。
由图1可知,当θv≤O.37rad(21o)时,可近似认为:
·工程控制措施为避免激光器和激光系统产生的危害(包括附加危害),在进行工程设计时,结构上所采 取的控制措施。
·激光危险区激光器工作期间需要控制的区域,未经允许者不得进入,该区域内的光束内视人员必须 戴激光防护眼镜。

相关术语

·激光器利用受激辐射现象产生激光的装置。通常由激光工作物质、光学谐振腔和激励能源组成
GJB 375-87 引信术语符号)
·危害场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损害,对电敏感武备(设备)造成误动作或性能降低,对燃油构成引 的电磁场。
GJB 1450-92 舰船总体射频危害电磁场强测量方法)
·激光器主要通过受控受激发射过程而产生或放大波长为180nm~1mm电磁辐射的器件。
GJB 470A-97 军用激光器危害的控制和防护)
·军用激光器用于军事目的的激光器。如:激光测距机、模拟射击器、目标指示器、激光武器、激光雷达 及通讯设备或器材等。
GJB 470A-97 军用激光器危害的控制和防护)
·连续激光器以不间断的方式输出激光的激光器,激光连续输出周期大于或等于0.25s。
GJB 470A-97 军用激光器危害的控制和防护)
·脉冲激光器以单脉冲或脉冲列的方式输出激光的激光器,单个激光脉冲宽度小于O.25s。
GJB 470A-97 军用激光器危害的控制和防护)
·伴随危害伴随激光器和激光系统运行而产生的非激光危害。如:触电、伴随辐射、空气污染、爆炸、 中毒等对人员的损伤。
GJB 470A-97 军用激光器危害的控制和防护)
·危害电爆装置意外起爆,造成对人员伤害和器材损坏的一种状态。
GJB 786-89 预防电磁场对军械危害的一般要求)
·故障危害度指汽车各类故障的综合危害程度。

GJB 801-90 军用汽车和挂车术语)
·坠撞后的危害由撞击引起的着火、烟雾、有毒气体、溺水、辐射、冷冻等对乘员生存造成的威胁。
GJB 3210-98 飞机坠撞安全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