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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货运设备
标准号:
GJB 5194-2003
标准名称:军用运输机装载准则
2003-09-25
基本信息
【名称】
航空货运设备
【英文名称】
air freight equipment
【定义】
飞机上的装卸系统与限动系统、地面支持设备及集装单元等的统称。
同源术语
·
装载
:
将货物及装备便捷和安全地装入货舱内,并合理地放置和牢靠地固定。
·
Ⅰ级限动
:
在飞行载荷情况和包括应急着陆的地面载荷情况时,在散装货物或货物集装单元所产生的最大载荷 作用下,用限动装置(或拦阻装置)约束散装货物(或集装单元)。
·
Ⅱ级限动
:
在飞行载荷情况和不包括应急着陆的地面载荷情况时,在散装货物或货物集装单元所产生的最大载 荷作用下,用限动装置(或拦阻装置)约束散装货物(或集装单元)。
·
集装单元
:
使单独的货物(或分散货物)组合成一个标准尺寸的单元,以便迅速地整体地装到具有与之匹配的装 卸系统和限动装置的飞机上。它由集装板和集装网组成(或者为集装箱)。
相关术语
·
飞机维修品质
:
主要是指设计时所赋予飞机本身的直接影响维修的固有属性和设计特征
(
GJB 312.1-87
飞机维修品质规范总则)
·
航空射击武器系统
:
系指能连续发射航空炮弹(简称炮弹)的武器系统,它包括航空机关炮(简称航炮)和射击 装置。
(
GJB 312.4-87
飞机维修品质规范航空宫械维修吕质的一般要求)
·
航空轰炸武器系统
:
系指悬挂并投放悬挂物的武器系统,它包括悬挂装置和投弹控制系统等
(
GJB 312.4-87
飞机维修品质规范航空宫械维修吕质的一般要求)
·
航空导弹武器系统
:
它由航空导弹(简称导弹)、导弹发射装置和导弹发射控制系统等组成
(
GJB 312.4-87
飞机维修品质规范航空宫械维修吕质的一般要求)
·
航空火箭武器系统
:
系指能发射航空火箭弹的武器系统,它包括火箭发射器和火箭发射控制系统等
(
GJB 312.4-87
飞机维修品质规范航空宫械维修吕质的一般要求)
·
航空火力控制设备
:
系指为武器的发射、投放起瞄准和制导作用的设备,这里包括光学瞄准具、照相枪、红外观 察仪和制导炸弹的控制设备。
(
GJB 312.4-87
飞机维修品质规范航空宫械维修吕质的一般要求)
·
航空核武器
:
系指由飞机发射、投放的核武器,它包括航空核炸弹、核地雷和带核战斗部的导弹、火箭弹 及它们的引爆装置等。
(
GJB 312.4-87
飞机维修品质规范航空宫械维修吕质的一般要求)
·
航空弹药(简称弹药)
:
系指由飞机发射、投放及机载设备、机件本身工作需用的弹药,如航空炸弹、地雷、水雷、鱼 雷、火箭弹(简称炸弹、地雷、水雷、鱼雷、火箭弹)及它们的引信,航空炮弹(简称炮弹)及其弹 链,椅弹、椅箭、抛放弹和其它爆炸器材。
(
GJB 312.4-87
飞机维修品质规范航空宫械维修吕质的一般要求)
·
航空引信
:
它是对航空炸弹、火箭弹、炮弹、地雷、水雷、鱼雷等引信的统称
(
GJB 312.4-87
飞机维修品质规范航空宫械维修吕质的一般要求)
·
飞机核硬度
:
暴露于核武器爆炸产生的特定环境中的飞机仍具有任务完成的能力,称该核环境量值为飞机的核硬度。
(
GJB 312.7-87
飞机维修品质规范飞机核硬度维护的一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