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源系统: | 在飞机上产生电能的装置和相应配套设备构成的系统
按能量转换形式分为一次电源和二次电源;按电源功能分为主电源、辅助电源和应急电源等。 (GJB 181A-2003 飞机供电特性) |
·一次电源系统: | 将其它类能转换为电能的电源系统,如转换机械能为电能的发电机系统、转换化学能为电能的
池系统等。 (GJB 181A-2003 飞机供电特性) |
·二次电源系统: | 将某种形式的电能转换为其他形式电能的电源系统,如将交流转换为直流的变压整流器、将直流转
换为交流的变流器(机)、改变直流电压的直流变换器和变换交流频率的变频器系统等。 (GJB 181A-2003 飞机供电特性) |
·主电源系统: | 飞机电气系统正常工作时向机载用电设备提供电能的电源系统。
通常指飞机主发动机驱动的发电装置,包括发电机和变换装置(如:变速恒频发电系统中的变换器
等)以及控制和保护装置。 (GJB 181A-2003 飞机供电特性) |
·辅助电源系统: | 飞机电气系统正常工作时不向机载用电设备提供电能或仅向少数一般负载提供电能的电源系统。
当主电源系统满足不了用电需要或发生故障失效时辅助电源投入工作,向飞机用电设备或重要
用电设备供电。
辅助电源通常为主发动机驱动的备份电源或辅助动力装置驱动的辅助发电系统和(或)足够容量
的1蓄电池系统。 (GJB 181A-2003 飞机供电特性) |
·应急电源系统: | 在飞机主电源系统无法满足用于保证飞机安全飞行的关键用电设备的用电需求时,而采用的向飞机
关键用电设备供电的、并独立于主电源的电源系统。
通常应急电源系统包括蓄电池系统和风动、液压驱动的发电系统。也可用辅助电源系统作为应急电
源系统。 (GJB 181A-2003 飞机供电特性) |
·电源系统容量: | 飞机上主电源系统的额定容量,即在飞机规定的工作状态和环境条件下可连续发出的额定容量。
由于系统的配置(如并联)和网路中的损耗等原因,通常供给用电设备的容量低于电源系统容量。 (GJB 181A-2003 飞机供电特性) |
·核电源系统: | 利用放射性同位素衰变或放射性元素裂变(反应堆)释放的热能,通过转换装置转换成电
能的电源系统。 (GJB 421-88 卫星术语) |
·电源系统: | 由主发动机驱动的整套发电装置和由主发电机供电的变电装置(不包括用电设备内部包
含的)都属于电源系统。 (HB 5854-84 飞机供电特性及对用电设备的要求) |
·电源系统容量: | 在飞机规定的工作和环境条件下,电源系统的总额定容量为电源系统容量。对于并联系统
来说,为并联系数乘以各单套电源额定容量之和;对于单台系统来说,即单套电源额定容量。
(注:本标准中以p表示电源系统容量) (HB 5854-84 飞机供电特性及对用电设备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