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用汽车: | 列入军队装备体制的各类型汽车的总称,按设计和编配用途分有:载重车、牵引车、
特种车、指挥车、乘座车,按使用条件分有越野汽车、非越野汽车(见GJB801第3.1
条)。 |
·提交批: | 提交批也简称“批”是承制方为向订购方提交检验而汇集起来的单位产品。一个投产
批可以分成若干个提交批,但每个提交批应由在设计、材料、加工条件等方面基本相同,
并在同一个时期内生产的产品所组成。 |
·逐批检验: | 对每批产品都必须进行的检验。 |
·项目合格率: | 某一产品项目合格总数与受检项目总数之比的百分率,称为该产品的项目合格率。
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ha—某一产品项目合格率。
Zi—一某一产品第i个样件项目合格数;
Za—某一产品单个样件受检项目数;
n一一样件总数。
项目的统计应符合QCn29008.11第9.2.2.3条的规定。 |
·关键项目合格率: | 某一产品关键项目合格总数与受检关键项目总数之比的百分率,称为该产品的关键项
目合格率。
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hb——某一产品关键项目合格率;
Gi一一某一产品第i个样件关健顶目合格数;
Gb一一某一产品单个样件受检关键项目数;
n一一样件总数。 |
·致命故障: | 危及行驶安全,导致人身伤亡,引起主要总成报废,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对周围环
境造成严重危害的故障。 |
·严重故障: | 影响行驶安全,导致主要总成、零部件损坏或性能显著下降,且不能用随车工具和
易损备件在短时间(约30min)内修复的故障。 |
·缺陷: | 单位产品的任一质量特征不符合规定的技术标准,即构成缺陷(见GJB179第1.10
条)。 |
·严重缺陷: | 不构成致命缺陷,但很可能造成故障或严重降低产品使用性能的缺陷(见GJB179
第1.10.2条)。 |
·轻缺陷: | 不构成致命缺陷或严重缺陷,只对产品的使用性能有轻微影响或几乎没有影响的缺陷
(见GJB179第1.10.3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