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 具有 某种 共同属性(或特征)的事物或概念的集合。 |
·分类: | 按 照 选 定的属性(或特征)区分分类对象(2.1. 4),将具有某种共同属性(或特征)的分类对象(2.1.
4)集合在一起的过程。 |
·信息分类: | 把具有某种共同属性或特征的信息归并在一起,把具有不同属性或特征的信息区别开来的过程。 |
·分类对象: | 被 分 类( 2.1. 2)的事物或概念。 |
·线分类法: | 将分类对 象(2.1. 4)按选定的若干属性(或特征),逐次地分为若干层级,每个层级又分为若干类目。
同一分支的同层级类目之间构成并列关系,不同层级类目之间构成隶属关系。 |
·混合分类法: | 将 线 分 类法(2.1 .5)和面分类法(2.1. 6)组合使用,以其中一种分类法为主,另一种做补充的信息分
类(2.1 .3)方法。 |
·上位类: | 在线分类 体系中,一个类目相对于由它直接划分出来的下一级类目而言,称为上位类 |
·下位类: | 在线分类体系中,由上位类(2.1. 8)直接划分出来的下一级类目。 |
·同位类: | 在 线 分 类体系中,由一个类目直接划分出来的下一级各类目。 |
·编码: | 给事 物 或概念赋予代码(2,2.5)的过程 |
·编码对象: | 被 编 码 ( 22,)的事物或概念。 |
·编象集: | 一 个 元 素 集,它按一种编码方案(2.2. 4 )映射到另一个元素集上。
示 例 :映 射到三字母缩略语集合上的机场名称列表。 |
·编码方案: | 将一 个 集 合中的元素映射到另一个集合中的元素的规则汇集。仁GB/T5 271.4- 20001
注 1 元素可以是字符或字符串 |
·代码: | 表 示 特定 事物或概念的一个或一组字符。
注 : 这些 字符可以是阿拉伯数字、拉丁字母或便于人和机器识别与处理的其他符号。 |
·代码元素: | 将 一 种 编码方案(2.2.4)应用于编码对象集(2.2.3)中的一个元素所产生的结果。
示 例 :在 机场名称三字母表示的代码(2.2.5)中,"PEK"用于表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 |
·代码元素集: | 将 一 种编 码方案(2.2. 4) 应用于编191对象集(2.2 .3 )中的所有元素所产生的结果。
示 例 :机 场名称的所有三字母国际表示。 |
·代码表: | 编 码 对 象 集(2.2.3)和代码元素集(2.2. 7) 的映射关系列表。 |
·代码结构: | 代 码 (2. 2.5)字符排列的逻辑顺序 |
·代码基数: | 编 制代 码(2.2.5)时所选用的代码(2.2.5)字符的个数1如数字代码(2.2.13)的字符为 0^-9,基数
是 100 |
·代码长度: | 一 个 代 码(2.2.5)中所包含的有效字符的个数。 |
·码位: | 在 字 符 串中,可由元素占据并用序号标识的部位。 |
·数字代码: | 由阿 拉 伯 数字组成的代码(2.2.5)。
注 :为 了 增强直观性 有时可引人一些其他符号,如空格、“一”、“尸等, |
·字母代码: | 由拉 丁 字 母组成的代码(2.2.5),
注 :为 了 增强直观性 有时可引人一些其他符号,如空格、“一”、“/”等 |
·字母数字代码: | 由拉 丁字 母和阿拉伯数字混合组成的代码(2.2.5),
注 为 了 增强直观性,有时可引人一些其他符号,如空格、‘一”、u尸等 |
·无含义代码: | 对 编 码对 象(2.2.2)只起标识作用,而无任何其他附加含义的代码(2.2.5), |
·顺序码: | 由阿 拉 伯 数字或拉丁字母的先后顺序来标识编码对象(2.2.2)的代码(22.5), |
·系列顺序码: | 根 据 编 码对象(2.2.2)属性(或特征)的相同或相似,将编码对象(2.2.2)分为若干组。再将颇序码
(2.2.17)分为相应的若干系列,并分别赋予各编码对象(2.2.2)组 在同一组内,对编码对象(2.2. 2) 连
续编码(2.2.1) .
注 :必 要 时可在代码(2.2.5)系列内留有空码 |
·无序码: | 随 机 赋 予编码对象(2.2.2)的代码(2.2.5). |
·有含义代码: | 除 对 编码 对象(2.2.2)起标识作用外,还具有其他特定含义的代码(2.2.5). |
·缩写码: | 按 一 定 的缩写规则取自编码对象(2.2.2)名称中的一个或多个字符而生成的代码(2.2.5) |
·层次码: | 能 反 映 编 码对象(2.2.2)为隶属关系的代码(2.2. 5) o |
·矩阵码: | 以复 式 记 录表的实体为基础,赋予该表中行和列的值用于构成表内相关坐标上编码对象(2.2.2)的
代码(2.2.5) |
·特征组合码: | 由表 示 事 物属性或概念特征的基本要素的代码(2.2.5)段按一定次序组合而成的代码(2.2.5)0
注 :各 代 码(2.2.5)段不可单独使用 |
·复合码: | 由 若 干 个 完整的、独立的代码(2,2.5)组合而成的代码(2.2.5).
注 : 它可 以表示编码对象(2.2.2)的多种信息,且代码(2.2.5)的各组成部分可单独使用。 |
·等长码: | 在 同 一个 代码(2.2.5)体系中,所有编码对象(2.2.2)的代码长度(2.2.11)都相等。 |
·校验码: | 可通 过 数 学关系来验证代码(2.2.5)正确性的附加字符。[GB/T 17710--19991 |
·类: | 具有 某种 共同属性(或特征)的事物或概念的集合。 |
·分类: | 按 照 选 定的属性(或特征)区分分类对象(2.1. 4),将具有某种共同属性(或特征)的分类对象(2.1.
4)集合在一起的过程。 |
·信息分类: | 把具有某种共同属性或特征的信息归并在一起,把具有不同属性或特征的信息区别开来的过程。 |
·分类对象: | 被 分 类( 2.1. 2)的事物或概念。 |
·线分类法: | 将分类对 象(2.1. 4)按选定的若干属性(或特征),逐次地分为若干层级,每个层级又分为若干类目。
同一分支的同层级类目之间构成并列关系,不同层级类目之间构成隶属关系。 |
·面分类法: | 选 定 分类 对象(2.1. 4)的若干属性(或特征),将分类对象(2.1. 4)按每一属性(或特征)划分成一组
独立的类目,每一组类 目构成一个“面”。再按一定顺序将各个“面”平行排列。使用时根据需要将有关
“面”中的相应类目按“面”的指定排列顺序组配在一起,形成一个新的复合类目。 |
·混合分类法: | 将 线 分 类法(2.1 .5)和面分类法(2.1. 6)组合使用,以其中一种分类法为主,另一种做补充的信息分
类(2.1 .3)方法。 |
·上位类: | 在线分类 体系中,一个类目相对于由它直接划分出来的下一级类目而言,称为上位类 |
·下位类: | 在线分类体系中,由上位类(2.1. 8)直接划分出来的下一级类目。 |
·同位类: | 在 线 分 类体系中,由一个类目直接划分出来的下一级各类目。 |
·编码: | 给事 物 或概念赋予代码(2,2.5)的过程 |
·编码对象: | 被 编 码 ( 22,)的事物或概念。 |
·编象集: | 一 个 元 素 集,它按一种编码方案(2.2. 4 )映射到另一个元素集上。
示 例 :映 射到三字母缩略语集合上的机场名称列表。 |
·编码方案: | 将一 个 集 合中的元素映射到另一个集合中的元素的规则汇集。仁GB/T5 271.4- 20001
注 1 元素可以是字符或字符串 |
·代码: | 表 示 特定 事物或概念的一个或一组字符。
注 : 这些 字符可以是阿拉伯数字、拉丁字母或便于人和机器识别与处理的其他符号。 |
·代码元素: | 将 一 种 编码方案(2.2.4)应用于编码对象集(2.2.3)中的一个元素所产生的结果。
示 例 :在 机场名称三字母表示的代码(2.2.5)中,"PEK"用于表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 |
·代码元素集: | 将 一 种编 码方案(2.2. 4) 应用于编191对象集(2.2 .3 )中的所有元素所产生的结果。
示 例 :机 场名称的所有三字母国际表示。 |
·代码表: | 编 码 对 象 集(2.2.3)和代码元素集(2.2. 7) 的映射关系列表。 |
·代码结构: | 代 码 (2. 2.5)字符排列的逻辑顺序 |
·代码基数: | 编 制代 码(2.2.5)时所选用的代码(2.2.5)字符的个数1如数字代码(2.2.13)的字符为 0^-9,基数
是 100 |
·代码长度: | 一 个 代 码(2.2.5)中所包含的有效字符的个数。 |
·码位: | 在 字 符 串中,可由元素占据并用序号标识的部位。 |
·数字代码: | 由阿 拉 伯 数字组成的代码(2.2.5)。
注 :为 了 增强直观性 有时可引人一些其他符号,如空格、“一”、“尸等, |
·字母代码: | 由拉 丁 字 母组成的代码(2.2.5),
注 :为 了 增强直观性 有时可引人一些其他符号,如空格、“一”、“/”等 |
·字母数字代码: | 由拉 丁字 母和阿拉伯数字混合组成的代码(2.2.5),
注 为 了 增强直观性,有时可引人一些其他符号,如空格、‘一”、u尸等 |
·无含义代码: | 对 编 码对 象(2.2.2)只起标识作用,而无任何其他附加含义的代码(2.2.5), |
·顺序码: | 由阿 拉 伯 数字或拉丁字母的先后顺序来标识编码对象(2.2.2)的代码(22.5), |
·系列顺序码: | 根 据 编 码对象(2.2.2)属性(或特征)的相同或相似,将编码对象(2.2.2)分为若干组。再将颇序码
(2.2.17)分为相应的若干系列,并分别赋予各编码对象(2.2.2)组 在同一组内,对编码对象(2.2. 2) 连
续编码(2.2.1) .
注 :必 要 时可在代码(2.2.5)系列内留有空码 |
·无序码: | 随 机 赋 予编码对象(2.2.2)的代码(2.2.5). |
·有含义代码: | 除 对 编码 对象(2.2.2)起标识作用外,还具有其他特定含义的代码(2.2.5). |
·缩写码: | 按 一 定 的缩写规则取自编码对象(2.2.2)名称中的一个或多个字符而生成的代码(2.2.5) |
·层次码: | 能 反 映 编 码对象(2.2.2)为隶属关系的代码(2.2. 5) o |
·矩阵码: | 以复 式 记 录表的实体为基础,赋予该表中行和列的值用于构成表内相关坐标上编码对象(2.2.2)的
代码(2.2.5) |
·特征组合码: | 由表 示 事 物属性或概念特征的基本要素的代码(2.2.5)段按一定次序组合而成的代码(2.2.5)0
注 :各 代 码(2.2.5)段不可单独使用 |
·复合码: | 由 若 干 个 完整的、独立的代码(2,2.5)组合而成的代码(2.2.5).
注 : 它可 以表示编码对象(2.2.2)的多种信息,且代码(2.2.5)的各组成部分可单独使用。 |
·等长码: | 在 同 一个 代码(2.2.5)体系中,所有编码对象(2.2.2)的代码长度(2.2.11)都相等。 |
·校验码: | 可通 过 数 学关系来验证代码(2.2.5)正确性的附加字符。[GB/T 17710--199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