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波元件: | 光波元件的含义可以是光通信系统的子系统、光波发射机、光波接收机、光波发射器件、光
波接收器件、光波传输器件等。参考系统不同光波元件的含义可以有很大的差别,例如,以光通
信系统为参考系统时则光纤光缆、光波发射机(或光波源)、光波接收机等均可看作光波元件。
而以光波接收机(或光波发射机)为参考系统时,则O/E器件(或E/O器件)等均可看作光波
元件。本标准中光波元件的参考系统可为任意系统。 |
·光纤(光缆)带宽: | 从零频率到光纤的光调制传递函数相对于零频率时的模值下降3dB的最低调制频率所
对应的频率范围。 |
·光波源: | 具有一定调制响应度带宽且以光波导为输出端口的光源。 |
·E/O器件: | 具有一定调制响应度带宽且能够将电信号转换为光信号的电光转换器件。 |
·光波源(或E/O器件)调制响应度: | 光波源(或E/O器件)输出光功率调制幅度与输入驱动射频电流幅值的比值。光波源调制
响应度可以用线性单位或对数单位表示。线性与对数单位的关系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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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波源(或E/O器件)截止频率: | 调制响应度下降到比其低频值(≤1%截止频率值)低3dB时的频率。 |
·光波源(或E/0器件)调制频响带宽: | 从低频值(≤1%截止频率值)到截止频率之间的频率范围称为调制频响带宽。 |
·光波源(或E/O器件)输出峰值波长: | 在发射光谱范围内辐射强度最大的波长。 |
·光波源(或E/O器件)输出峰值波长稳定度: | 在规定的条件下,在规定的预热时间后,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光波源(或E/O器件)输出
峰值波长的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的1/2与输出峰值波长多次测量值的平均值之比。 |
·光波源(或E/O器件)输出光谱宽度: | 在光波源辐射光谱图形中,能够包括幅度大于或等于峰值幅度的二分之一的所有纵模的
波长间隔[参见附录C(参考件)]。 |
·光波源(或E/O器件)输出光谱宽度稳定度: | 在规定的条件下,在规定的预热时间后,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光波源(或E/O器件)输出
光谱宽度的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的1/2与光谱宽度多次测量值的平均值之比。 |
·光波源(或E/O器件)输出连续光功率: | 光波源(或E/O器件)在只有直流偏置电压不加射频驱动电流情况下,其输出为连续光时
的输出光功率。 |
·光波源(或E/O器件)输出连续光功率稳定度: | 在规定的条件下,在规定的预热时间后,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光波源(或E/O器件)输出
连续光功率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之差的1/2与输出连续光功率多次测量值的平均值之比。 |
·光波源(或E/O器件)输出反射灵敏度: | 在规定的光反射条件下,由反射光信号所引起光波源输出光功率最大变化值。 |
·光波接收机: | 具有一定解调频响带宽,能够将调制光信号转变为交流电信号的接收机。 |
·O/E器件: | 具有一定解调频响带宽,能够将调制光信号转变为交流电信号的光电转换器件。 |
·光波接收机(或O/E器件)解调响应度: | 光波接收机(或O/E器件)输出射频电流幅值与输入调制光功率调制幅度的比值。
光波接收机解调响应度可以用线性单位或对数单位表示。线性与对数单位的关系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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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波接收机(或O/E器件)解调频响带宽: | 从低频值(≤1%截止频率)到截止频率之间的频率范围称为解调频响带宽。 |
·光波传输器件: | 具有一定调制传输带宽的输入输出均为光信号的器件。光波传输器件亦称O/O器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