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人员: | 从事潜艇核动力装置维修工作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的总称。 (GJB 1113.2A-2002 潜艇核动力装置维修安全规定维修人员资格及培训要求) |
·舰船电子对抗装备: | 由水面舰艇、军辅船、潜艇等装载的雷达对抗、通信对抗、光电对抗和水声对抗设备(系
统)的统称。 (GJB 3689-99 舰船电子对抗装备使用规则) |
·电子对抗装备软件: | 为实现电子对抗装备战术技术性能,提高其综合作战能力的专用计算机程序、相关数据和
相应文档构成的集合。 (GJB 3982.1-2000 电子对抗装备软件通用要求 第1部分:电子对抗装备软件开发要求) |
·电子对抗装备软件开发: | 从研制任务书或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承制方交付验收为止的电子对抗装备软件研制的
全部过程。 (GJB 3982.1-2000 电子对抗装备软件通用要求 第1部分:电子对抗装备软件开发要求) |
·电子对抗装备软件保障: | 为保障所开发的电子对抗装备软件实际投人正常运行而进行的全部活动。 (GJB 3982.1-2000 电子对抗装备软件通用要求 第1部分:电子对抗装备软件开发要求) |
·电子对抗装备软件需求规格说明: | 对电子对抗装备软件所应满足的要求以可验证的方式作出的完整、精确的陈述。规格说
明的内容可根据不同场合的需要而有所侧重,如:
功能规格说明:对软件所应具备的功能作出规定,应包括数据收发、信息处理、显示、数据
库管理、管理控制、键盘控制、辅助决策、记录重演、模拟训练、作战指挥、监测维护等功能。
性能规格说明:对软件所应具备的性能(如计算精度、响应时间、适应电磁环境密度、系统
适应需求变化的能力)作出规定。
接口规格说明:对软件及其环境之间、软件配置项之间的接口关系,用户接口如人机界面、
操作方法等作出规定。 (GJB 3982.1-2000 电子对抗装备软件通用要求 第1部分:电子对抗装备软件开发要求) |
·电子对抗装备数据库: | 按照一定的数据模型描述、组织和存储在电子对抗装备中的存储设备上,由电子对抗装备软件管理
和操纵,并可为电子对抗装备应用提供共享服务的数据集合。 (GJB 3982.3-2002 电子对抗装备软件通用要求 第3部分:电子对抗装备数据库通用要求) |
·电子对抗装备数据库系统: | 由若干个电子对抗装备数据库及其相应的应用软件所构成的系统。 (GJB 3982.3-2002 电子对抗装备软件通用要求 第3部分:电子对抗装备数据库通用要求) |
·电子对抗装备软件维护: | 在电子对抗装备交付使用后的生命周期内,为了保证电子对抗装备软件正常运行;或是改正错误;或
是满足新的需要而修改电子对抗装备软件的过程。 (GJB 3982.5-2002 电子对抗装备软件通用要求 第5部分:电子对抗装备软件维护要求) |
·电子对抗装备模块: | 用于电子对抗装备内,为完成某项或几项特定功能,功能相对独立,结构形态明晰完整,并能相互
组合使用,具有标准接口或联结要素的组件单元。其形式主要包括基于电子对抗装备模块总线的板式插
件和盒式插件,以及其他便于现场更换的单元。 (GJB 6603-2008 电子对抗装备模块总线通用技术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