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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HB 7587-98
飞机座舱信息显示基本要求
1998-06-26
1998-07-01
有效
毛云飞;王洪军;魏东;
航空工业总公司六一一所
航空工业总公司
航空工业总公司三O一所
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
飞行员;平视显示器;信息显示;下视显示器;听觉信息
【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军用飞机座舱信息显示的基本要求。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军用飞机座舱信息显示的设计。直升机、民用飞机可参照使用。
【与前一版的变化】

包含术语

信息传输给飞行员的有关飞机或系统状态变化的、对完成飞行任务所必需的一系列数据(数 字、符号、图表、图象、图形、文字、灯光、话音、音调等)。
定量信息传输给飞行员相关数值的信息。
定性信息不要求精确数值就能判断性质的信息。
状态信息有关飞机及周围环境实时情况的信息。
指令信息指引飞行员操纵动作的信息。
告警信息向飞行员发出有关危及飞机安全状况的信息。
视觉信息通过视觉器官感知到的信息。
听觉信息通过听觉器官感知到的信息,一般分话音和音调两种形式: a. 话音是用短语将信号直接通报给飞行员的信息; b. 音调是用不同频率和不同间断率来表示的不同信号,并通报给飞行员的信息。
信息编码用数字、符号、颜色、闪烁等视觉刺激,以及频率、间断率、短语字长等听觉刺激来 识别信息的规则。通常采用字符或语音有关的容易识别的信息编码。信息编码的范围包括 座舱整体的显示(视觉和听觉),以及数字、符号和话音等离散的显示。
信息率单位时间内所产生或传输的信息量。
显示通过媒体向飞行员传送其感官能感受的信息的过程和结果。通常指视觉信息显示和听 觉信息的显示。
视野头部和眼睛在规定的条件下,人眼可觉察到的座舱内空间角度范围。

引用文件/被引文件

飞机平视显示器字符
飞机下视显示器字符
飞机座舱告警基本要求
军用飞机听觉告警系统汉语话音工效学要求
军事装备和设施的人机工程设计准则
民用飞机飞行指引仪通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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