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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单位

标准号:GJB 846.1-90   标准名称:潜艇核动力装置退役安全规定 总则       1990-03-22

基本信息

【名称】 运行单位
【英文名称】 operating organization
【定义】 持有国家军用核设施核安全部门(以下简称核安全部 门)许可证,负责管理和运行潜艇核动力装置的单位。

同源术语

·安全(核安全的简称)达到正确的运行工况、 防止事故或减轻事故后果,以使工作人员、公众和环境免受过量放射危害。
·安全贮存将已卸出核燃料的核动力装置(或整个核潜艇),在安全监督下 隔离搁置一段期间,使其经衰变和其后的去污后,达到安全上可接受的水平。
·不受限制地使用当艇体、核动力装置系统、部件、材料和放射性废物(以 下简称废物)的表面放射性水平或其内在的放射性水平低到不对工作人员和公众造成健康危 害的时候,则认为这些物项可以进一步地使用。
·埋葬将已卸出核燃料的核动力装置的某些部分乃至整个装置封装在坚固 且耐久的结构里,以保证被封存物的放射性一直衰变到不危及安全的水平。
·退役潜艇核动力装置最终退出运行和随后使其处于规定状态所进行 的工作。
·退役责任单位对整个潜艇核动力装置的退 役负有全面责任的单位。
·物项艇体、舱室、系统、部件、零件或材料的通称。
·直接拆除在反应堆最终退出运行后,不经贮存就着手退役工 作;移出、去污和拆除所有活化的物项,以便在较短的时期不受限制地使用该艇的艇体和其他 物项。

相关术语

·维修许可证由核安全部门颁发的,允许从事潜艇核动力装置维修活动的书面证明。
GJB 1113.1-91 潜艇核动力装置维修安全规定总则)
·核材料许可证为了核材料的接收、加工、贮存和发运的安全,由核材料主管部门在衡算与控制、实物保护 审评的基础上颁发的并附有其持有者要遵守的特定要求和条件的批准证书。
GJB 3687-99 军用核材料术语)
·核材料许可证持有者按照有关法规的要求被批准持有核材料及其许可证的单位。
GJB 3687-99 军用核材料术语)
·生产许可证注:术语见HB6174-88(下同)
HB/Z 127-88 民用航空产品生产许可审定指南)
·运行单位持有国家军用核设施核安全部门执照(许可证)、负责管理和运行潜艇核动力装置的单位。
GJB 844.1-90 潜艇核动力装置运行安全规定总则)
·潜艇核动力装置机动性潜艇核动力装置在启动、停闭、变工况和各种事故瞬态过程中,其运行参数(例如负荷、温 度和压力等)允许变化的速率和范围。
GJB 844.12-92 潜艇核动力装置运行安全规定工况划分和机动性要求)
·[核]设施反应堆、临界设施、转换厂、燃料制造厂、后处理厂、同位素分离厂或独立贮存设施;或通常使用 的核材料数量超过 1 有效千克的任何场所。
GJB 3687A-2006 军用核材料术语)
·核材料许可证为了核材料的接收、生产、使用、贮存和发运的安全,由核材料主管部门在衡算与控制、实物保护 审评的基础上颁发的并附有其持有者要遵守的特定要求和条件的批准证书。
GJB 3687A-2006 军用核材料术语)
·核材料许可证持有者依照有关法规的要求被批准持有核材料及其许可证的单位。
GJB 3687A-2006 军用核材料术语)
·军用核材料许可证持有单位依照有关法规的要求被批准持有核材料及其许可证的单位。
GJB 5838-2006 军用核材料实物保护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