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始飞行前规定试验: | 为验证该型号发动机在试验性飞机上进行飞行试验的适应性,而在发动机和附件上所进行的全部试验、验证和分析。注:通过初始飞行前规定试验,即证明发动机具有初始飞行试验要求的性能和进行预期飞行时数的耐久性。 |
·设计定型试验: | 为验证该型号发动机试生产和小批量服役的可能性,而在发动机和附件上所进行的全部试验、验证和分析。 |
·生产定型试验: | 为考核该型号发动机工作能力、使用可靠性和质量稳定性,以及该型号发动机大批量生产和服役的可能性,而在发动机上所进行的试验、验证和分析。注:通过生产定型试验,即证明发动机性能符合实战需要,质量稳定,具有设计使用寿命,可进行成套批量生产。 |
·领先试用: | 发动机完成设计定型后,在小批量生产过程中由使用部门组织的,在部队实际使用条件下对发动机的作战使用性能的验证与评价。 |
·飞行试验: | 发动机完成初始飞行前规定试验后,装飞机进行飞行的试验,对发动机在空中飞行条件下的性能与工作特性、环境适应性及与飞机的匹配性进行验证。 |
·验收试车: | 为了验证发动机的装配和性能是否达到了型号规范中规定的标准,并根据合同规定在提交验收的每台发动机上所进行的试车。 |
·状态性能规定: | 型号规范表 1 或表 2 规定的性能特性值。 |
·最高允许转速: | 在图8和图9工作包线范围内给定的任何发动机工作状态不应超过的最高物理转速(包括稳态和瞬态两种情况)。 |
·最高规定转速: | 在等于或低于规定的燃气测量温度极限下,达到表 1 或表 2 所列状态时允许的最高转速。 |
·最高允许燃气温度: | 在图8和图9工作包线内给定的任何发动机工作状态不应超过的第一级涡轮转子进口最高燃气温度(包括稳态和瞬态两种情况)。 |
·最高规定燃气温度: | 达到表 1 或表 2 规定推力值时允许的第一级涡轮转子进口最高燃气温度。 |
·标准大气条件: | 标准大气条件是温度和压力按 GB/T 1920 给定的标准气温和气压,标准湿度是指所有高度上的零蒸汽压。 |
·满意地: | 在本规范及型号规范中描述发动机工作和性能所使用的“满意地”和“满意”两词,其含义是指在整个工作包线内,在规定的条件下,发动机工作特性和性能不受影响,不超过规范规定的工作和物理极限,未出现有害变形或其他损坏。 |
·发动机附件: | 作为发动机一部分并同发动机一起进行鉴定的产品。其尺寸、结构、动态和静态特性是达到发动机型号规范规定性能的重要因素。 |
·飞机附件: | 安装在发动机上、不由发动机承研单位提供的,飞机工作所必需的,或是辅助发动机工作的装置。 |
·吞入容积: | 当发动机起动时,吞入润滑系统管路、泵、油池及轴承腔等所需要的初始滑油量。 |
·飞行任务: | 从飞行前发动机起动开始到飞行完成后发动机停车为止的一个周期任务。 |
·热件寿命: | 热件处于不进行修理或不更换状态下的工作时间间隔或循环。 |
·加速模拟飞行任务持久试车: | 根据实际的(或预计的)飞行任务剖面和飞行任务混频推导的载荷要求,并对试车总时数进行压缩后的持久试车。注:通过加速模拟飞行任务持久试车可模拟出:至少相当于热件寿命的飞行任务小时数要求的热件损伤;至少相当于冷件飞行任务小时数要求的1/2的关键零件的低循环疲劳损伤。 |
·冷件寿命: | 冷件处于不修理或不更换状态下的工作时间间隔。
注:通常以发动机在特定的飞行剖面和飞行任务混频下工作的飞行任务小时计。 |
·关键件: | 关键件是指那些当其失效将会危及飞行安全,或者由于其失效和失效后引起更多零件失效并引起灾难性的发动机失效的零件。
注:对于单发飞机而言,关键件应包括那些由于失效将引起功率损失,从而不能持续飞行的零件。 |
·极限载荷: | 极限载荷在发动机正常工作中并不出现,极限载荷要求是在误操作等各种非正常情况下,为保证结构不发生破坏而预留的强度储备。
注:通常要求在极限载荷作用下,零件不发生破坏,但允许产生永久变形,而且不要求零件能继续使用。与该载荷相应的安全系数称为极限载荷系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