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航空射击武器系统: | 系指能连续发射航空炮弹(简称炮弹)的武器系统,它包括航空机关炮(简称航炮)和射击
装置。 (GJB 312.4-87 飞机维修品质规范航空宫械维修吕质的一般要求) |
| ·航空轰炸武器系统: | 系指悬挂并投放悬挂物的武器系统,它包括悬挂装置和投弹控制系统等 (GJB 312.4-87 飞机维修品质规范航空宫械维修吕质的一般要求) |
| ·航空导弹武器系统: | 它由航空导弹(简称导弹)、导弹发射装置和导弹发射控制系统等组成 (GJB 312.4-87 飞机维修品质规范航空宫械维修吕质的一般要求) |
| ·航空火箭武器系统: | 系指能发射航空火箭弹的武器系统,它包括火箭发射器和火箭发射控制系统等 (GJB 312.4-87 飞机维修品质规范航空宫械维修吕质的一般要求) |
| ·任务完成: | 是飞机对核武器效应的-种反应标准。系指飞机能承受并仍能飞至第一和(或)第二目标投放武器的核损伤标准。
它的含义不同于完成任务,所谓完成任务是指投放完武器,并在某些情况下返回基地(对指派的除轰炸以外的
其他任务——如预警、侦察、空中加油等——其定义可以类推)。 (GJB 312.7-87 飞机维修品质规范飞机核硬度维护的一般要求) |
| ·鱼雷武器系统: | 根据鱼雷作战使用的要求,从探测目标、识别目标、跟踪目标,到精确计算鱼雷武器的射击
诸元并控制鱼雷发射、导引、最终完成摧毁目标任务所需要的全部设备,按着一定规律联系和
组合起来完成上述规定功能的有机整体称为鱼雷武器系统。 (GJB 531-88 鱼雷规范) |
| ·地地弹道式战略导弹武器系统(以下简称武器系统): | 包括弹道式导弹在内的各作战装备,直、间接支援设备和使用软件所组成,具有从陆地发的
射,对陆地目标实施战略攻击能力的独立工作系统。它一般包括导弹、面设备、配套使用的
工程设施、通信、指挥、控制系统及使用软件系统。 (GJB 539-88 地地弹道式战略导弹飞行试验规范) |
| ·试验地地导弹武器系统(以下简称试验武器系统): | 装有附加试验系统的武器系统。附加试验系统一般包括弹上外弹道测量系统、弹上遥测
系统、弹上安全系统和其他试验装置。 (GJB 539-88 地地弹道式战略导弹飞行试验规范) |
| ·地地导弹武器试验系统(以下简称试验系统): | 由试验武器系统和地面试验系统所组成,具有发射导弹,对导弹实施跟踪测量、安全控制、
信息处理和试验装置回收等能力的独立的工作系统。 (GJB 539-88 地地弹道式战略导弹飞行试验规范) |
| ·任务谱: | 任务谱(又称飞行谱)是指各种飞行状态和地面状态在直升机总寿命中所占的百分比时间
的汇总表,它代表直升机的使用方法(平均使用方法或最严重的使用方法)。直升机的任务谱是
根据订货方提出的任务类型及使用方法确定的。 (GJB 720.4-89 军用直升机强度和刚度规范疲劳和损伤容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