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要求审查: | 对承制单位在明确系统要求上所做的工作是否充分和正确而进行的一种技术审查。 |
·系统设计审查: | 对系统要求分配给分系统、设备的要求是否最优,及其协调性、完整性及风险性等进行的
技术审查。它还简要审查产生分配系统要求的系统工程过程和下一阶段的工程计划,并涉及
基本的制造方面的初步意见和后续阶段的生产工程计划。 |
·软件规格说明审查: | 为确定软件分配基线而对计算机软件技术状态项目的软件需求规格说明和接口需求规格
说明等作的审查,评价承制单位对系统、系统段或主项目各级要求是否正确理解。 |
·初步设计审查: | 对技术状态项目或一组功能上有联系的技术状态项目的基本设计途径的技术审查。 |
·硬件技术状态项目初步设计审查: | 对每一硬件技术状态项目或多个硬件技术状态项目组合所进行的审查,以:
a.评价所选择设计途径的技术充分性,技术、费用和进度等方面的风险程度;
b.确定其是否符合研制规范和专业工程的要求;
c.评价初步设计达到的程度并评估同选定的生产方法或工艺相联系的技术风险;
d.确定技术状态项目同其他设备项目、设施、计算机软件以及人员之间物理和功能接口
及其相容性。 |
·软件技术状态项目概要设计审查: | 对每一软件技术状态项目或多个软件技术状态项目组合所进行的审查。以:
a.评价所选的设计文档同测试方法的技术充分性、一致性和进展情况;
b.评价概要设计是否符合软件需求的要求;
c.评价运行和保障文档的初稿。 |
·关键设计审查: | 在详细设计基本完成后对每一技术状态项目是否满足研制规范所进行的审查,以:
a.确定被审查的技术状态项目的详细设计是否满足研制规范和专业工程的要求;
b.确定技术状态项目同其他设备项目、设施、计算机软件以及人员之间详细设计的相容
性;
c.从技术、费用和进度等方面评估技术状态项目的风险区域;
d.评估系统硬件的可生产性;
e.审查硬件产品规范初稿。
对软件技术状态项目而言,审查用以确定详细设计的可接受程度,性能和设计结果的测试
特性,以及运行和保障文档的充分性。 |
·测试准备审查: | 对每一计算机软件技术状态项目的测试程序和测试结果能否满意地进行正式的测试所进
行的审查,以:
a.确定软件测试规程是否完备,确认承制单位已做好软件技术状态项目测试的准备;
b.评价软件测试规程是否符合软件测试计划和软件测试说明,是否能充分满足测试要
求。
c.审查已进行的软件测试结果以及对运行和保障文档进行的更改。 |
·功能技术状态审核: | 为证实技术状态项目是否已达到了功能技术状态文件和分配技术状态文件中规定的功能
特性所进行的正式审核。 |
·生产准备审查: | 为判定在实施生产前必须完成的一些具体措施落实情况的审查,以评估投入生产的风险。
该审查只有在功能技术状态审核或物理技术状态审核前经过特殊批准需要安排生产的项目才
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