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制方风险率: | 用α 表示承制方风险率。α 是受试系统在其MTBF真值等于0θ 时被拒收的概率。 (GJB 701.10-89 地面雷达情报处理和传递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系统可靠性考核方法) |
·订购方风险率: | 用β 表示订购方风险率。β 是受试系统在其MTBF真值等于1θ 时被接收的概率。 (GJB 701.10-89 地面雷达情报处理和传递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系统可靠性考核方法) |
·承制方: | 泛指承担设计、制造产品任务的单位。 (GJB 701.2-89 地面雷达情报处理和传递系统通用技术条件常用术语) |
·订购方: | 泛指提出研制任务、订购、验收产品的单位。 (GJB 701.2-89 地面雷达情报处理和传递系统通用技术条件常用术语) |
·维修性合同参数: | 在合同中表达订购方维修性要求的,并且是承制方在研制和生产过程中可以控制的参数。其度量值
称为合同值(规定值与最低可接受值)。 (GJB 368B-2009 装备维修性工作通用要求) |
·小高炮可靠性、维修性合同参数: | 在研制任务书和合同文件中反映订购方对小高炮可靠性、维修性的要求,并且承制方在
研制和生产过程中能够控制的参数。其量值称为可靠性、维修性合同指标。 (GJB 3651-99 野战防空指挥自动化系统部队试验规程小口径高炮可靠性维修性要求与验证) |
·最低可接受值: | 研制任务书和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小高炮必须达到的合同指标。它是对其可靠性、维修
性指标进行考核或验证的依据。 (GJB 3651-99 野战防空指挥自动化系统部队试验规程小口径高炮可靠性维修性要求与验证) |
·可靠性、维修性合同参数: | 在合同和研制任务书中表述订购方对装备可靠性和维修性要求的,并且是承制方在研制
与生产过程中能够控制的参数。其要求的量值称为可靠性、维修性合同指标(简称合同指标),
一般用固有可靠性和维修性值表示。 (GJB 1909.1-94 装备可靠性维修性参数选择和指标确定要求总则) |
·最低可接受值: | 合同和研制任务书中规定的、装备必须达到的合同指标。它是进行考核或验证的依据。 (GJB 1909.1-94 装备可靠性维修性参数选择和指标确定要求总则) |
·RMS 合同参数: | 在合同或研制总要求中表述对装备的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要求的参数。其要求的量值称为 RMS 合
同指标,它只受合同规定条件的影响。 (GJB 1909A-2009 装备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要求论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