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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限值和条件

标准号:GJB 844.1-90   标准名称:潜艇核动力装置运行安全规定总则       1990-03-22

基本信息

【名称】 运行限值和条件
【英文名称】
【定义】 为保证潜艇核动力装置的安全运行,经国家军用核设施核安全部门批准用以确定参数限 值、设备功能和性能及人员水平等方面的整套规定。

同源术语

·调试使安装好的潜艇核动力装置部件和系统运转并验证其性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满足有关 准则的过程,调试工作既包括无核反应的试验,又包括带核反应的试验。
·运行为使已建潜艇核动力装置能安全地生产动力而进行所有活动,包括启动、正常运行、事故 处理及维护保养等。
·运行单位持有国家军用核设施核安全部门执照(许可证)、负责管理和运行潜艇核动力装置的单位。
·主管部门经国家军用核设施核安全部门核准负责管理潜艇核动力装置的部门 。
·安全限值是过程变量的各种限值,潜艇核动力装置在这些限值范围内运行已证明是安全的。
·安全系统整定值是变量的整定值。当监测变量达到此值时,触发安全系统动作。
·战时运行限值和条件为保证核潜艇的生命力和战斗力,必须制定一套经国家军用核设施核安全部门批准的适 应战时核动力装置的运行限值和条件,它可以突破某些正常运行工况和运行条件,但不准突破 安全限值。
·运行工况指符合正常运行和预计运行事件定义的工况。
·正常运行潜艇核动力装置在规定的运行限值和条件范围内的运行。
·预计运行事件在潜艇核动力装置运行寿期内预计出现一次或数次偏离正常运行的所有运行过程。由于 设计时已采取了适当的措施,这类事件不会使安全重要物项明显损坏,也不会导致事故工况。
·事故工况核动力装置运行中极少出现的严重偏离。若有关的专设安全设施不能按设计要求发挥作 用,则放射性物质的释放可能会达到不可接受的程度。
·检查通过检验、观察或测量等手段,确定材料、零件、部件、系统、构筑物以及工艺和操作程序是 否符合预定质量要求的各种质量控制活动。
·合格人员符合规定要求、具备一定条件、而且被正式指定执行规定任务和承担责任的人员。
·运行记录记载着核动力装置运行情况的历史资料,如仪表记录纸、各种证书、运行日记、记算机打印 输出和磁带等。

相关术语

·潜艇核动力装置机动性潜艇核动力装置在启动、停闭、变工况和各种事故瞬态过程中,其运行参数(例如负荷、温 度和压力等)允许变化的速率和范围。
GJB 844.12-92 潜艇核动力装置运行安全规定工况划分和机动性要求)
·[核]设施反应堆、临界设施、转换厂、燃料制造厂、后处理厂、同位素分离厂或独立贮存设施;或通常使用 的核材料数量超过 1 有效千克的任何场所。
GJB 3687A-2006 军用核材料术语)
·潜艇核动力装置以核反应堆为动力源的潜艇动力装置。
GJB 1821-93 潜艇核动力装置术语)
·潜艇核动力装置运行手册为使潜艇核动力装置能安全运行,便于运行管理人员使用所必须的文件、资料的汇编。
GJB 844.19-97 潜艇核动力装置运行安全规定运行手册编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