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学): | 测量的科学(见VIM第2.2条)。
注:①计量学包括测量的理论和实践的各个方面,不论其不确定度如何及用于何种科学技术领域。
②计量学研究量与单位、测量原理与方法、测量标准的建立与溯源、测量器具及其特性、以及与测量有关的法制、技
术和行政管理。计量学也研究物理常量(常数)、标准物质和材料特性的测量。 |
·法制计量(学): | 涉及与测量单位、测量方法、测量设备和测量实验室等有关的法制性要求的计量学部分。 |
·国防计量(学): | 涉及国防科研、试验、生产、使用的计量学分支。 |
·(可测量的)量: | 可以定性区别和定量确定的现象、物体或物质的属性(见VIM第1.1条)。
注:①术语“量”可指广义量或指特定量。
例1:广义量:长度、时间、质量、温度、电阻、物质的量的浓度。
例2:特定量:某根捧的长度、某根电线样品的电阻、某份酒样中乙醇的浓度。
②能按大小次序排列的彼此相关的量称为同种量。
③同种量可以组合在一起成为同类量.如:功、热、能量;厚度、周长、波长。 |
·量制: | 按一般含义,各个量之间存在确定关系的一组量(见VIM第1.2条)。 |
·基本量: | 在量制中,约定地认为在函数关系上彼此独立的量(见VIM第1.3条)。
例:在力学中一般取长度、质量和时间量作为基本量。 |
·导出量: | 量制中基本量的函数所定义的量(见VIM第1.4条)。
例:在以长度、质量和时间为基本量的量制中,速度是导出量,由长度除以时间求得。 |
·量纲: | 以量制中基本量的幂的乘积表示该量制中一个量的表达式(见VIM第1.5条)。
例1:在以长度、质量和时间为基本量的量制中,基本量的量纲分别用字母L、M和T表
示,力的量纲为LMT
-2
。
例2:在例1所述的量制中,ML
-3
为质量浓度量纲,也是质量密度的量纲。
注:表示基本量的因数称为基本量的量纲。 |
·量纲为1的量: | 在量纲表达式中,基本量量纲的全部指数为零的量(见VIM第1.6条)。
例:线性形变、摩擦因数、马赫数、折射率、摩尔分数(物质的量的分数)、质量分数。
同义词:无量纲的量dimensionless quantity |
·(测量)单位: | 用于表示与其相比较的同种量大小的约定定义和约定采用的特定量(见VIM第1.7条)。
注:①约定地赋予测量单位以名称和符号。
②同量纲量的量即使这些量不是同种量,其单位可有相同的名称和符号。
③在我国又称(计量)单位。 |
·(测量)单位符号: | 表示测量单位的约定符号。
例1:m是米的符号。
例2:A是安培的符号。
注:在我国又称(计量)单位符号。 |
·(测量)单位制: | 按给定规则对给定的量制所确定的一组基本单位和导出单位(见VIM第1.9条)。
例1:国际单位制(SI)。
例2:CGS单位制。
注:在我国又称(计量)单位制。 |
·一贯(导出)(测量)单位: | 用比例因数为1的基本单位幂的乘积表示的导出测量单位(见VIM第1.10条)。
注:①一贯性只对特定的单位制的基本单位而言。一个单位对某个单位制可能是一贯的,但对另一个单位制就可能不
是一贯的。
②在我国又称一贯(导出)(计量)单位。 |
·一贯(测量)单位制: | 导出单位均为一贯单位的测量单位制(见VIM第1.11条)。
例:下列单位(由其符号表示)是国际单位制(SI)中力学方面的一贯单位制部分:m; kg; s;m2; m3; Hz=s-1;m·s-1; m·s-2;kg·m-3; N=kg·m·s-2;Pa=kg·m-1·s-2; J=kg·m2·s-2;W=kg·m2·s-3。 |
·国际单位制(SI): | 由国际计量大会(CGPM)所采用和推荐的一贯单位制(见VIM第1.12条)。
注:目前,国际单位制(SI)基于表1中7个基本单位:
|
·法定测量单位: |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使用的测量单位。
注:①在我国又称法定计量单位。
②国际单位制(SI)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
·基本(测量)单位: | 给定量制中基本量的测量单位(见VIM第1.13条)。
注:①在任何给定的一贯单位制中,每个基本量只有一个基本单位。
②在我国又称基本(计量)单位。 |
·导出(测量)单位: | 给定量制中导出的测量单位(见VIM第1.14条)。
注:①有些导出单位有专门名称和符号,例如表2中的导出单位。
②在我国又称导出(计量)单位。
|
·制外(测量)单位: | 不属于给定的单位制的测量单位(见VIM第1.15条)。
例1:电子伏特(约1.60218×18
-19
J)是能量的国际单位制(SI)制外单位。
例2:日、时、分是时间的国际单位制(SI)制外单位。
注:在我国又称制外(计量)单位。 |
·倍数(测量)单位: | 由给定单位按约定比率形成的更大的测量单位(见VIM第1.16条)。
例1:千米(公里)是米的十进倍数单位。
例2:小时是秒的非十进倍数单位。
注:在我国又称倍数(计量)单位。 |
·分数(测量)单位: | 由给定单位按约定比率形成的更小的测量单位(见VIM第1.17条)。
例:毫米是米的十进制分数单位。
注:在我国又称分数(计量)单位。 |
·(量)值: | 一般由一个数乘测量单位所表示的特定量的大小(见VIM第1.18条)。
例1:棒的长度为5.34m或534cm。
例2:物体的质量为0.152kg或152g。
例3:水样(H2
O)的物质的量为0.012mol或12mmol。
注:①量值可以是正值、负值或零值。
②量值可以用几种方式表示。
③量纲为1的量的值一般用纯数字表示。
④对于不能由一个数乘以测量单位所表示的量,可参照约定参照标尺,或参照测量程序。或两者都参照的方式表示。 |
·(量的)真值: | 与给定的特定量的定义一致的量值(见VIM第1.19条)。
注:①真值只有通过完善的测量才有可能获得。
②真值按其本性是不能确定的。
③与给定的特定量定义一致的值可以有许多个。 |
·(量的)约定真值: | 赋予并被承认的(有时是约定的)特定量的值,该值具有与其预期用途相适应的不确定度
(见VIM第1.20条)。
例1:在给定地点,由参照测量标准复现量所赋予的值,可取作约定真值。
例2:常数委员会(CODATA)1986年推荐的阿伏加德罗常数值:
6.0221367×1023mol-1。
注:①有时称“约定真值”为指定值、最佳估计值、约定值或标准值。
②常常用一个量的多次测量结果来确定约定真值。 |
·(量的)数值: | 在量值表示中用以与单位相乘的数字(见VIM第1.21条)。
例:在3.2.19条的例中,数值有:
a. 5.34, 534;
b. 0.152, 152;
c. 0.012, 12。 |
·约定参照标尺: | 对于某种特定量而言,将约定规定的一组有序的连续的或离散的量值,用作依大小次序排
列该种量的参照值(见VIM第1.22条)。
同义词:参照值标尺 reference-value scale
例1:莫氏硬度标尺。
例2:化学中的pH标尺。
例3:石油燃料中辛烷值标尺。 |
·测量: | 以确定量值为目的的一组操作(见VIM第2.1条)。
注:操作可以手动或自动地进行。 |
·测试: | 对给定的产品、材料、设备、生物体、物理现象、过程或服务按照规定的程序确定一种或多
种特性的技术操作。
注:①通常将测试结果记录在测试报告或测试证书等文件上。
②也可将测试理解为测量和试验的综合。 |
·检验: | 对产品的一种或多种特性进行测量、检查、试验或度量,并将其结果与规定的要求进行
比较以确定它们是否合格的活动。 |
·校准: | 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标准物质所代表的
量值与对应的测量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见VIM第6.11条)。
注:①校准结果可以给示值赋值,又可确定示值的修正值。
②校准也可用以确定其他计量特性。如影响量的作用。
③校准结果可以记录在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等文件中。
④有时用修正值或校准因子或校准曲线表征校准结果。
⑤在有的场合校准也称为定度,倒如:硬度块硬度值的确定、测微器分划板刻线示值的确定等。 |
·检定: | 由法定计量技术机构确定并证实测量器具是否完全满足规定要求而做的全部工作。
注:①检定结果应对测量器具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
②检定包括将测量器具的示值与对应的测量标准所复现的量值进行比较的一组操作,当它们的差值小于有关测量
器具的检定规程、规范和标准中规定的最大允许误差时为合格。 |
·分度: | 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器具的标尺所表示量值的刻线位置或确定测量仪器被测量与
示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例:测量仪器生产中表盘示值的刻划、热电偶热电特性的确定。 |
·(标准物质的)定值: | 用保证溯源到准确可靠的测量单位并能复现特性值的过程来确定材料或物质的一个或多
个特性值的程序,该程序在颁发证书前完成(见ISO/IEC导则30第4.1条)。 |
·比对: | 在规定条件下,对相同准确度等级的同种测量标准或工作测量器具之间的量值进行的比
较。 |
·(测量器具的)调准: | 按照所对应的被测量的值,确定实物量具标记位置或测量仪器标尺标记(有时只是某些主
要标记)位置的操作。 |
·(测量器具的)调整: | 为使测量器具达到性能正常、消除偏差而适于使用状态所进行的操作。 |
·计量确认: | 为保证测量设备处于能满足预期使用要求的状态所需的一组操作(见ISO 10012—1第
3.1条)。
注:计量确认一般包括校准(检定)、必要的调整或修理和随后的再校准(检定)。以及所要求的封缄和标记。 |
·(测量)标准的保持: | 使测量标准的计量特性保持在规定限度内所需的一组操作(见VIM第6.12条)。
注:这组操作通常包括周期校准(检定)、合适条件下的储存和使用中的维护。 |
·测量原理: | 测量的科学基础(见VIM第2.3条)。
例1:用于温度测量的热电效应。
例2:用于电位差测量的约瑟夫森效应。
例3:用于速度测量的多卜勒效应。
例4:用于分子振荡波数测量的喇曼效应。 |
·测量方法: | 在实旋测量中,概括说明的一组合乎逻辑的操作顺序(见VIM第2.4条)。
注:测量方法可按各种途径划分,如替代法、微差法、零位法。 |
·测量程序: | 在实施特定的测量中,根据给定的测量方法,具体说明的一组操作(见VIM第2.5条)。
注:①测量程序常常记录在文件中,此文件有时称为“测量程序”(或“测量方法”)。
②测量程序通常非常详细,操作者不再需要补充资料即可进行测量。 |
·测量过程: | 与实施测量有关的一组相互关联的资源、活动和影响量。
注:①资源包括测量设备、测量程序、操作者。
②影响量包括所有的影响因素,如由环境引起的影响可以是受控的、可控的,或不受控的、不可控的,这种环境的影
响增加了过程的变动性和偏离性。
③过程是指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一组相关联的资源和活动。资源可包括人员、资金、设施、设备、技术和方法。
④浏量过程包括各种测量,例如:
a. 操作人员在一般工厂环境下采用通用仪器按照非正规的方法或程序所进行的测量;
b. 经培训的校准实验室技术人员采用一套由温控油槽、标准电阻器、比对器和其他辅助设备组成的测量系统,按
照详细的程序,为校准其他标准电阻器所进行的测量。
⑤一个测量过程可由单台测量仪器组成。 |
·测量过程控制: | 对测量过程中所获得的数据进行监测和分析并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以使测量过程连续
地保持在规定范围之内。
注:测量过程的控制可包括采用核查标准、控制图或其他等效方法。 |
·测量对象: | 受测量的物体及现象。 |
·被测量: | 受测量的特定量(见VIM第2.6条)。
例:20℃水样品的蒸汽压力。
注:被测量的技术要求应包括对有关量的说明,如时间、温度和压力。 |
·影响量: | 不是被测量但对测量结果有影响的量(见VIM第2.7条)。
例1:温度是用千分尺测量长度时的影响量。
例2:频率是测量交流电位差幅值时的影响量。
例3:胆红素的浓度是测量人体血液样品中血红蛋白浓度时的影响量。 |
·测量信
号: | 代表被测量并与被测量有函数关系的量(见VIM第2.8条)。
例1:压力传感器的输出电信号。
例2:电压频率变换器的频率。
例3:用以测量浓度差的电化学电池的电动势。
注:进入测量系统的输入信号可称为激励,而输出信号可称为响应。 |
·(被测量的)变换值: | 表示给定被测量的测量信号的值(见VIM第2.9条)。 |
·接触测量: | 与被测物体直接接触的测量。 |
·非接触测量: | 不与被测物体接触而测出该物体特性的测量。 |
·静态测量: | 被测量的值在测量期间被认为是恒定的测量。
注:这里所说“静态”是指在测量期间被测量值不随时间变化,而不是指测量方法。 |
·动态测量: | 为确定被测量的瞬时值和(或)被测量的值在测量期间随时间(或其他影响量)变化所进行
的测量。
注:①这里所说的“动态”是指被测量的值随时间变化。而不是指测量方法。
②这里也包括被测量的值随时间和其他影响量综合变化的测量。 |
·稳态测量: | 被测量的值在测量期间被认为是稳定的或周期变化的测量。 |
·瞬态测量: | 被测量的值在测量期间是突发变化的测量。 |
·实时测量: | 以高于被测量变化的测量速度,对随时间、空间变化的被测量,及时地采集所需的原始数
据的测量。 |
·30现场测
量: | 在研制、生产、试验或使用的实际场地中对被测对象直接进行的测量。 |
·在线测量: | 对在生产线上或位于主机原位中的被测对象进行的测量。
注:又称联机测量或原位测量。 |
·远距离测量: | 对一定距离外被测对象的被测量,进行数据采集并传送到接收地点进行记录、显示和处理
的测量。 |
·摄影测量: | 以摄影所获得的像片(或底片)为基础进行的测量。
注:摄影测量根据摄影的几何特性和物理特性,通过对目标影像位置的研究、测量和计算等来确定被测对象在摄影时的
形状、大小、坐标位置及其相互关系。 |
·自动化测试: | 使用具有一定自动化功能的测量系统进行的测量和试验。 |
·计算机辅助测试: | 在人机交互作用的方式下,由计算机自动进行数据的采集和处理,并对测试过程进行实时
控制的测试。 |
·绝对测量: | 通过对一些基本量的直接测量确定被测量值的,或者通过能表达物理或化学理论的物理
常数和精确的数学公式间接地同基本单位建立关系确定被测量值的测量。
注:绝对测量有时又称定义测量。 |
·比较测量: | 将一个被测量与测量标准的同种量相比较而进行的测量。 |
·间接测量法: | 通过测量与被测量有函数关系的其他量得到被测量值的测量方法。
例1:通过测量长度确定矩形面积。
例2:通过测量导体的电阻、长度和截面积确定电阻率。 |
·测量结果: | 由测量所得的赋予被测量的值(见VIM第3.1条)。
注:①当给出结果时,应表明所指的是:
a.示值;
b.未修正结果;
c.已修正结果;
d.平均值。
②在测量结果完整的说明中包括测量不确定度。 |
·(测量器具的)示值: | 由测量器具所提供的量值(见VIM第3.2条)。
注:①由显示器读出的值可称为直接示值。该示值是乘以仪器常数给出的示值。
②这个量可以是被测量、测量信号或用于计算被测量值的其他量。
③对实物量具而言。示值就是标出的值。 |
·未修正结果: | 系统误差修正以前的测量结果(见VIM第3.3条)。 |
·已修正结果: | 系统误差修正以后的测量结果(见VIM第3.4条)。 |
·修正值: | 为补偿系统误差而与未修正测量结果代数相加的值(见VIM第3.15条)。
注:①修正值与估计的系统误差的绝对值相等、符号相反。
②由于系统误差不能完全知道,因此这种补偿是不完全的。 |
·修正因子: | 为补偿系统误差而与未修正测量结果相乘的数值因子(见VIM第3.16条)。
注:由于系统误差不能完全知道,因此这种补偿是不完全的。 |
·测量精密度: | 在规定条件下获得的各个独立测量值之间的一致程度。
注:①不能把精密度简称为精度。
②测量精密度可用测量结果的重复性或复现性表示。 |
·测量准确度: | 测量结果与被测量真值之间的一致程度(见VIM第3.5条)。
注:①准确度是一个定性的概念。
②不要用术语精密度表示准确度。
③在我国工程领域中曾称为精确度或精度。 |
·(测量)不确定度: | 与测量结果相关联的参数,表征合理地赋予被测量值的分散性(见VIM第3.9条)。
注:①此参数可以是标准偏差(或其倍数),也可以是说明了置信的水平的区间半宽度。
②测量不确定度一般由多个分量组成。其中一些分量可用一系列测量结果的统计分布来评定,并以实验标准偏差
表征;另一些分量可根据经验或其他信息的概率分布来评定,也可用标准偏差表征。
③不确定度的所有分量均对被测量值的分散性有贡献,包括由系统影响引起的,如与修正值或参照标准有关的分
量。 |
·(测量结果的)重复性: | 在相同测量条件下,对同一被测量连续进行多次测量所得结果之间的一致性(见VIM第
3.6条)。
注:①这些相同测量条件称为重复性条件。
②重复性条件包括:相同的测量程序、相同的观测者、在相同条件下使用相同测量器具、相同地点和在短期内进行重
复测量。
③重复性可以用测量结果的分散性定量地表示。 |
·(测量结果的)复现性: | 在变化的测量条件下,同一被测量的测量结果之间的一致性(见VIM第3.7条)。
注:①复现性的说明应列出变化的条件。
②变化的测量条件包括:测量原理、测量方法、观测者、测量器具、参照标准、测量地点、使用条件和测量时间。
③复现性可用测量结果的分散性定量地表示。
④测量结果在此通常理解为已修正结果。
⑤在我国又称再现性。 |
·标准物质的标准值: | 有证标准物质证书所给出的标准物质的特性值。 |
·测量总体: | 某-被测量的全部测量值的集合。 |
·测量样本: | 按-定程序从测量总体中抽取的部分测量值的集合。 |
·(测量)统计量: | 由测量样本构成的随机变量的函数。
注:统计量为随机变量的函数,也是一个随机变量,它随样本的不同而取不同的值。统计量可用于统计检验,或计算测
量总体参数的估计值,如算术平均值、实验标准偏差等。 |
·数的估计值,如算术
(测量)估计量: | 用于估计测量总体参数的统计量。 |
·(测量)估计值: | 由估计获得的测量估计量的值。 |
·(测量)误差: | 测量结果与被测量的真值之差值(见VIM第3.10条)。
注:①由于真值不能确定,实际上使用约定真值。
②当有必要与相对误差区别时,测量误差有时称为测量的绝对误差。不可与误差的绝对值相混淆,后者为误差的
模。 |
·相对误差: | 测量误差与被测量的真值之比值(见VIM第3.12条)。
注:由于真值不能确定,实际上使用约定真值。 |
·随机误差: | 测量结果与同一被测量在重复性条件下的无限多次测量结果的平均值之差值(见VIM第
3.13条)。
注:①随机误差等于误差减去系统误差。
②因为只能进行有限次数的测量,所以只可能确定随机误差的估计值。 |
·系统误差: | 同一被测量在重复性条件下的无限多次测量结果的平均值与被测量的真值之差值(见
VIM第3.14条)。
注:①系统误差等于误差减去随机误差。
②同真值一样,系统误差及其产生原因不能完全知道。
③就测量器具而言,系统误差称为测量器具的偏移。 |
·粗大误差: | 明显超出统计规律预期值的误差。
注:①引起粗大误差的原因有:错误读取示值、测量器具使用不当或环境的突然干扰等。
②又称过失误差或粗差。
③明显超出统计规律的测量值称为异常值。 |
·偏差: | 某值与其参照值之差值。 |
·(测量的)算术平均值: | 同一被测量的多次测量结果的估计值,用x 表示,并按式(1)计算:
|
·实验标准偏差: | 表征同一被测量的多次测量结果分散性的参数,用s表示,可按式(2)计算:
|
·加权算术平均值: | 表征对同一被测量作多组测量并考虑了各组的权后的测量结果的估计值,用xw
表示,并
按式(3)计算:
|
·加权算术平均值的实验标准偏差: | 表征同一被测量的多组测量结果的加权算术平均值分散性的参数,用sw
表示,并按式(4)
计算:
|
·标准不确定度: | 用标准偏差表示的测量不确定度。 |
·(不确定度的)A类评定: | 用对测量样本统计分析进行不确定度评定的方法。 |
·(不确定度的)B类评定: | 用不同于对测量样本统计分析的其他方法进行不确定度评定的方法。 |
·A类标准不确定度: | 用A类评定方法得到的标准不确定度,用实验标准偏差表征。 |
·B类标准不确定度: | 用B类评定方法得到的标准不确定度,用根据经验或资料及假设的概率分布估计的标准
偏差表征。 |
·合成标准不确定度: | 由各不确定度分量合成的标准不确定度。当测量结果由若干其他量得来时,合成标准不
确定度是由这些量的方差与协方差适当和的正平方根表示。 |
·扩展不确定度: | 由合成标准不确定度的倍数表示的测量不确定度。扩展不确定度是测量结果的取值区间
的半宽度,可期望该区间包含被测量值分布的大部分。
注:①测量结果的取值区间在被测量值分布中所包含的百分数可称为包含概率或区间的置信的水平。
②为将扩展不确定度所确定的区间与一定的置信的水平联系起来,需要清楚了解或假设测量结果及其合成标准不
确定度表征的概率分布。只有当这些假设正确时,赋于此区间的置信的水平才可能确切知道。 |
·包含因子: | 为获得扩展不确定度而用作合成标准不确定度的倍数因子。
注:包含因子通常在2至3之间。 |
·自由度: | 计算总和中的独立项个数,即总和中的项数减去其中受约束的项数。
注:在评定测量结果给出标准不确定度的同时,有时需给出自由度。 |
·测量设备: | 进行测量所需的测量器具、测量标准、标准物质、辅助设备及其技术资料的总称。
注:包括测试、检验和校准(检定)中使用的测量设备。 |
·测试设备: | 用于测试中的全部测量设备和试验设备。 |
·专用测试设备: | 用于特殊目的的非通用测试设备。 |
·测量系统: | 为执行一定的测量任务组合起来的全套测量器具和其他设备(见VIM第4.5条)。
注:①系统可以包括实物量具和化学试剂。
②固定安装着的测量系统称为测量装备。 |
·测量链: | 构成测量信号从输入到输出通道的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系列单元(见VIM第4.4条)。
例:由传声器、衰减器、滤波器、放大器和电压表组成的电声测量链。 |
·测量器具: | 单独地或连同辅助设备一起用来进行测量的装置(见VIM第4.1条)。
注:①测量器具包括实物量具和测量仪器。按其用途又可分为测量标准和工作测量器具。
②在我国又称为计量器具。 |
·实物量具: | 在使用时具有固定形态,用来复现或提供给定量的一个或多个已知值的测量器具(见
VIM第4.2条)。
例:砝码、(单值或多值的,带或不带标尺的)量器、标准电阻、量块、标准信号发生器、标准
物质。
注:有关的量可以称为供给量。 |
·测量仪器: | 将被测量值转换成可直接观察的示值或等效信息的测量器具。
例:电流表、压力表、温度计、干涉仪、水表或天平等。
注:在我国有些称为计量仪表,又称为计量仪器。 |
·显示式(测量)仪器: | 显示示值的测量仪器(见VIM第4.6条)。
同义词:指示式(测量)仪器 indicating(measuring)instrument
例1:模拟电压表。
例2:数字频率计。
例3:千分尺。
注:①显示可以是模拟的(连续或非连续)或数字的。
②多个量值可以同时显示。
③显示式测量仪器也可以提供记录。 |
·记录式(测量)仪器: | 提供示值记录的测量仪器(见VIM第4.7条)。
例1:气压记录仪。
例2:热发光剂量计。
例3:记录式光谱仪。
注:①记录可以是模拟的(连续或间断的线)或数字的。
②可以同时记录多个量值。
③记录式仪器亦可显示示值。 |
·比较式(测量)仪器: | 将被测量和已知其值的同种量相比较的测量仪器。
例1:等臂天平。
例2:线纹比较仪。 |
·累计式(测量)仪器: | 对从一个或多个源同时或依次得到的被测量的部分值求和,以确定被测量值的测量仪器
(见VIM第4.8条)。
例1:累计式铁路轨道衡。
例2:电功率总表。 |
·积分式(测量)仪器: | 将一个量对另一个量积分,以确定被测量值的测量仪器(见VIM第4.9条)。
例:电能表。 |
·模拟式测量仪器: | 其输出或显示为被测量或输入信号连续函数的测量仪器(见VIM第4.10条)。
同义词:模拟式指示仪器 analogue indicating instrument
注:此术语仅涉及输出或显示的表示形式,而与仪器的工作原理无关。 |
·数字式测量仪器: | 提供数字化输出或显示的测量仪器(见VIM第4.11条)。
同义词:数字式指示仪器 digital indicating instrument
注:此术语仅涉及输出或显示的表示形式,而与仪器的工作原理无关。 |
·敏感元件: | 测量仪器或测量链中直接受被测量作用的元件(见VIM第4.14条)。
例1:热电温度计的测量结。
例2:加速度计中的压电片。
例3:压力计的波登管。
例4:液面测量仪的浮子。
例5:光谱光度计的光电池。
注:在某些领域中,术语“检测器”也用来表示此概念。 |
·检测器: | 用于显示某种现象的存在而不必提供有关量值的器件或物质(见VIM第4.15条)。
例1:卤素检漏计。
例2:石蕊试纸。
注:①只有当量值达到阈值时才产生显示,该阈值有时称为检测器的检测限。
②在某些领域中,也称探测器、检波器、接收器。 |
·测量传感器: | 提供与输入量有确定关系的输出量的器件(见VIM第4.3条)。
例1:热电偶。
例2:电流互感器。
例3:加速度计。
例4:pH电极。 |
·发送器: | 输出(量)为测量信号的传感器。
例:水声标准发送器。 |
·(测量)标准: | 用来定义、实现、保持、复现量的单位或一个、多个量值,并通过比较将它们传递到其他测
量器具的实物量具、测量仪器、标准物质或测量系统。
例1:1kg质量标准。
例2:100Ω标准电阻。
例3:标准安培表。
例4:铯频率标准。
例5:标准氢电极。
例6:具有认证浓度的血浆中的可的松标准溶液。
注:①通过一组相似的实物量具或测量仪器的组合使用所构成的标准称为集合标准。
②通过单个或组合使用可提供一系列同种量值的一组选定量值的标准,称为标准组。
③在我国又称为(计量)标准。 |
·国际(测量)标准: | 国际协议承认的,作为国际上对有关量的其他测量标准定值依据的测量标准(见VIM第
6.2条)。
注:在我国又称为国际(计量)标准。 |
·国家(测量)标准: | 国家承认的,作为国家对有关量的其他测量标准定值依据的测量标准(见VIM第6.3
条)。
注:在我国又称为国家(计量)基准。 |
·主标准: | 具有最高计量特性的,其量值的确定不必参照相同量的其他标准的,被指定的或普遍承认
的标准(见VIM第6.4条)。 |
·副标准: | 通过与相同量的主标准比对而定值的标准(见VIM第6.5条)。 |
·国防最高(测量)标准: | 国防系统中具有最高计量特性的,并经授权在国防系统中进行量值传递的测量标准。
注:①可以用于某一参数的某一量程。
②在我国又称为国防最高(计量)标准。 |
·在我国又称
参照标准: | 在指定地区或组织内通常具有最高计量特性的,并在该地区或组织内进行量值传递的测
量标准(见VIM第6.6条)。
注:在我国国防系统内即为部门、区域、企事业单位的最高测量标准。 |
·工作标准: | 用于日常校准(检定)或核查实物量具、测量仪器或标准物质的标准(见VIM第6.7条)。
注:①工作标准通常用参照标准校准(检定)。
②用以确保日常测量工作正确进行的工作标准称为核查标准。 |
·传递标准: | 用作媒介物以比较测量标准的标准(见VIM第6.8条)。
注:当媒介物不是标准时,应该用术语“传递装置”。 |
·核查标准: | 用来控制测量过程建立数据库且被该过程所测量的测量设备、产品或其他物体。 |
·搬运式标准: | 可在不同地点间运送,且有时具有特殊结构的标准(见VIM第6.9条)。
GJB 271
例:由电池供电的便携式铯频率标准。 |
·标准物质: | 具有一种或多种足够均匀和已确定特性值的,用于校准测量设备、评价测量方法或给材料
赋值的物质或材料(见VIM第6.13条)。
注:标准物质可以是纯的或混合的气体、液体或固体。例如:校准粘度计用的水、作量热计专用热容量校准器用的蓝宝
石、化学分析校准用的溶液。 |
·有证标准物质: | 附有证书的标准物质,其一种或多种特性值用建立了溯源性的程序定值,使之可溯源到准
确复现的、用于表示该特性值的测量单位,而且每个标准值都附有给定置信的水平的不确定度
(见ISO/IEC导则30第2.2条)。
注:①国家公布的标准物质称为国家标准物质。
②有证标准物质一般成批制备-其特性值是通过对代表整批物质的样品进行测量而确定,并具有给定的不确定度。.
③标准物质装入特制的器件后,其特性可方便地和可靠地确定,这些装有标准物质的器件也可认为是有证标准物
质。例如:装有已知三相点的物质的三相点瓶、装有已知光密度的玻璃的滤光器、载有粒子尺寸均匀的球的显微
镜载物玻璃片。
④所有有证标准物质均符合测量标准的定义。
⑤有些标准物质和有证标准物质。因为它们与已确定的化学结构不相关或因其他原因,使其特性不能用严格规定的
物理和化学测量方法确定,这类物质包括某些生物物质,如疫苗,世界卫生组织已经规定了它的国际单位。 |
·军用标准物质: | 由国防计量主管部门批准颁布的,用于国防系统内统一量值的有证标准物质。 |
·标称范围: | 测量仪器的操纵器件调到特定位置时可得到的示值范围(见VIM第5.1条)。
注:标称范围通常用它的下限和上限表明,如100℃到200℃。若下限为零,则标称范围一般只用其上限表明。如从0V
到100V的标称范围可表示为100V。 |
·量程: | 标称范围两极限值之差的模(见VIM第5.2条)。
例:对从-10V到+10V的标称范围,其量程为20V。
注:在有些领域,最大值和最小值之差称为范围。 |
·标称值: | 表明测量器具的特性并用于指导其使用的量值,该值为圆整值或近似值(见VIM第5.3
条)。
例1:100Ω—标在标准电阻器上的值。
例2:1L—标在单刻度量杯上的值。
例3:0.1mol/L—氯化氢(HCl)溶液物质的量的浓度。
例4:25℃——恒温控制槽定点温度。 |
·测量范围: | 使测量器具的误差处在规定极限范围内的一组被测量值(见VIM第5.4条)。
注:按约定真值确定“误差”。 |
·响应时间: | 按规定的量值施加激励到响应达到并保持在规定误差范围内所需要的时间(见VIM第
5.17条)。 |
·仪器常数: | 为给出被测量的指示值或用于计算被测量的指示值必须与测量仪器直接示值相乘的系数
(见VIM第5.8条)。
注:①单个显示的多量程测量仪器有几个仪器常数,它们对应于选择开关的不同位置。
②当仪器常数为1时,通常不用在仪器上标明。 |
·②当仪器常数
响应特性: | 在规定条件下,激励与其响应的关系(见VIM第5.9条)。
例:热电偶的电动势是温度的函数。
注:①此关系可以用数学方程式、数字表格或曲线图表示。
②当激励按时间的函数变化时,传递函数(响应的拉普拉斯变换除以激励的拉普拉斯变换)是响应特性的一种形式。 |
·灵敏度: | 测量仪器的响应变化与相应的激励变化之比值(见VIM第5.10条)。
注:灵敏度可能与激励值有关。 |
·稳定性: | 测量器具保持其计量特性持续恒定的能力(见VIM第5.14条)。
注:①若稳定性不是对时间而是对其他量而言,则应该明确说明。
②稳定性可用几种方式量化。例如:用计量特性变化到某个规定的量所经过的时间表示、用计量特性在规定的时间
内所发生的变化表示。
③有时又称为稳定度。 |
·鉴别力(阈: | 使测量仪器产生未察觉的响应变化的最大激励变化,这种激励变化应是较慢的和单向的
(见VIM第5.11条)。
注:鉴别力阈可能与噪声(内部的或外部的)或摩擦有关,也与激励值有关。 |
·漂移: | 测量器具计量特性的慢变化(见VIM第5.16条)。 |
·(显示装置的)分辨力: | 显示装置能有效辨别的最小的示值差(见VIM第5.12条)。
注:①对数字式显示装置而言,就是当变化一个最小有效数字时,其示值的变化。
②此概念亦适用于记录式装置。 |
·死区: | 不致引起测量仪器响应发生变化的激励变动的最大区间(见VIM第5.13条)。
注:①死区可能与变化的速率有关。
②死区有时故意地加大些,以防止激励的微小变化引起响应的变化。 |
·迟滞: | 由于施加激励值的方向(上行程和下行程)不同,测量仪器对同一激励值给出不同响应值
的特性。
注:虽然一般认为迟滞与被测量有关,但也可认为与影响量有关。 |
·测量器具的准确度: | 测量器具给出被测量接近于真值的响应能力(见VIM第5.18条)。
注:准确度是定性概念。 |
·准确度等级: | 符合一定的计量学要求,并使其误差保持在规定极限范围内的测量器具的等级(见VIM
第5.19条)。
注:准确度等级通常按约定注以数字或符号,并称为等级指标。 |
·(测量器具的)重复性: | 在相同测量条件下,测量器具对重复使用相同的被测量提供非常相近的示值的能力(见
VIM第5.27条)。
注:①相同测量条件包括:相同的测量程序、相同的观测者、在相同条件下使用相同的测量设备、相同地点和在短时间内
进行重复测量。
②重复性可用示值的分散性定量地表示。 |
·标准条件: | 为对测量器具的性能进行测试或为使测量结果能有效地相互比较而规定的使用条件(见
VIM第5.7条)。
注:标准条件一般包括作用于测量器具各种影响量的一组标准值或标准范围。 |
·额定工作条件: | 使测量器具规定的计量特性处于给定极限范围内的使用条件(见VIM第5.5条)。
注:额定工作条件一般规定了被测量和影响量的范围或额定值。 |
·极限条件: | 测量器具所能承受的极端条件。在该条件下测量器具不受损坏,且承受该条件后在额定
工作条件下运行时其规定的计量特性不下降(见VIM第5.6条)。
注:①储存、运输与工作的极限条件可以不同。
②极限条件一般包括被测量和影响量的极限值。 |
·测量器具的(示值)误差: | 测量器具的示值与对应输入量的真值之差值(见VIM第5.20条)。
注:①由于真值不能确定。实际上使用约定真值。
②此概念主要应用于与参照标准相比较的仪器。
③就实物量具而言,示值就是赋予它的值。 |
·(测量器具的)最大允许误差: | 技术规范、规程中规定的测量器具的允许误差极限值(见VIM第5.21条)。 |
·(测量器具的)基值误差: | 在为核查器具而选用的规定示值或规定的被测量值处的测量器具的误差(见VIM第5.
22条)。 |
·(测量器具的)零值误差: | 被测量为零值的基值误差(见VIM第5.23条)。 |
·(测量器具的)零漂: | 零值误差随时间的缓慢变化。 |
·(测量器具的)固有误差: | 在标准条件下确定的测量器具的误差(见VIM第5.24条)。
注:又称基本误差。 |
·(测量器具的)偏移: | 测量器具示值的系统误差(见VIM第5.25条)。
注:测量器具的偏移通常用适当次数的重复测量的示值误差的平均来估计。 |
·(测量器具的)引用误差: | 测量器具的误差与该器具的特定值之比值(见VIM第5.28条)
注:特定值一般称为引用值。例如测量器具的量程或标称范围的上限。 |
·量值传递: | 通过对测量器具的校准(检定),将国家测量标准所复现的单位量值通过各等级测量标准
传递到工作测量器具的活动,以保证被测对象的量值准确和一致。 |
·溯源性: | 通过具有规定不确定度的不间断的比较链,使测量结果或标准的量值能够与规定的参照
标准、国家测量标准或国际测量标准联系起来的特性(见VIM第6.10条)。
注:不间断的比较链又称为溯源链。 |
·国防计量保证: | 在国防系统内,为达到测量量值的准确一致所进行的全部活动。 |
·国防计量管理: | 在国防系统内,为提供计量保证所开展的各项管理活动。 |
·国防计量监督: | 在国防计量系统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计量保证所进行的检查、督促活动。 |
·校准/测试实验室: | 从事校准(检定)和(或)测试工作的实体。
注:①如果某实验室是一个除进行校准(检定)和测试工作之外,还进行其他活动的组织中的一部分。本术语。实验室“仅
指该组织内从事校准(检定)/测试工作的一部分。
②实体可以是在一个固定的地点、一个临时场所或者一个可移动的设施中。 |
·校准/测试实验室认可: | 经授权的权威机构对具有校准(检定)和(或)测试任务的实验室能力的正式承认。
注:通常是经过对实验室评定合格后颁发证书,并进行适当的监督。 |
·能力测试: | 用来考核实验室的校准和(或)测试所能达到的能力和水平所组织的实验室间的比对测
试。 |
·国防计量保证体系: | 实施国防计量保证所必须的组织机构、程序、过程和资源所构成的有机整体 |
·国防计量检定规程: | 为评定测量器具的计量特性,由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批准颁布的、作为检定测量器具
依据的技术文件。 |
·(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 | 对从国家测量标准到各等级的其他测量标准直至工作测量器具的检定主从关系所作的技
术规定。 |
·(国防)测量器具等级图: | 由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组织制定颁布的,对从国防最高测量标准到各等级其他测量
标准直至工作测量器具的检定主从关系所作的技术规定。
注:①又称(国防)计量器具等级图。
②国防测量器具等级图由文字和框图构成,内容包括:国防最高测量标准、各等级其他测量标准、工作测量器具的名
称、测量范围、不确定度或允许误差极限以及检定方法名称等。 |
·检定证书: | 证明测量器具经过检定合格的文件。 |
·检定结果通知书: | 证明测量器具经过检定不合格的文件。 |
·校准证书: | 证明测量器具已经过校准并表示校准结果的文件。 |
·测试报告: | 表示测试结果及与测试有关的信息的文件。 |
·军用标准物质(检验)证书: | 和军用标准物质一起提供,给出一种或多种标准值及其不确定度,并证实已经完成为保证
其有效性和溯源性而必需进行的程序的技术文件。 |
·军用标准物质定级证书: | 按规定的程序对符合定级条件的军用标准物质进行定级鉴定后,由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
员会审批颁发的以证明该军用标准物质符合规定等级的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