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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光强

标准号:GJB 2020A-2012   标准名称:飞机内部和外部照明设备通用规范       2012-12-27

基本信息

【名称】 有效光强
【英文名称】 effectiveintensity
【定义】 在t1到t2闪光持续时间内,有效光强值为IV 的闪光灯瞬时光强I(t)所产生的明亮效果应当与数值 也为IV的非闪光灯稳定光的光强所产生的明亮效果相当,则IV称为闪光灯的有效光强。闪光灯有效光 强按式(5)和式(6)进行计算。

同源术语

·夜视成像系统在夜间微光条件下利用图像增强管产生一种增强景物图像的系统。
·角光强分布光源或照明设备的光强随观察方向(角度)改变而发生的变化。 注:通常角度变化规定为角度水平变化(像地球的经线)和角度垂直变化(像地球的纬线),它们都是相对于一个固定 基准方向(光轴)变化的。
·垂直光强分布光在垂直平面内的光强分布。在没有规定水平方位角时系指包含光轴(零水平方位角)的垂直平面内 的光强分布。
·水平光强分布水平面内或在给定垂直仰角面内的光强分布。当未规定垂直仰角时系指水平平面内(垂直仰角为零) 的光强分布。
·闪光频率以周期性产生闪光的照明设备,在空间任一固定点上,每单位时间内产生的闪光次数,其单位一般 为次每分钟。
·漏光规定不透光表面所辐射的光,通常与内部透光照明有关。
·0是 CIE 于 1971 年推荐的一种标准照明和观测条件,即照明光束的光轴和试件表面法线间的夹角不 应超过 10 ,在与试件表面法线成 45 ±5 的方向观测,见图 4。
·45是 CIE 于 1971 年推荐的一种标准照明和观测条件,即试件可以被一束或多束光照明,照明光束的 轴线与试件表面的法线成 45 ±5 ,观测方向和试件法线之间夹角不应超过 10 ,见图 5。
·友好模式能够用裸眼观察,也能用 NVIS 观察,且不降低 NVIS 观察能力的飞机外部照明工作模式。
·隐蔽模式用裸眼观察不到,需要使用 NVIS 观察才能观察到的飞机外部照明工作模式,即在可见光范围具有 极低的辐射能量,而在接近红外区域内具有较高的辐射能量。
·双模式外部照明同时具有夜视成像系统(NVIS)友好模式和隐蔽模式的飞机外部照明。
·A所有使用 625 nm 物镜滤光片的夜视成像系统。
·B所有使用 665 nm 物镜滤光片的夜视成像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