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难危害: | 对人员有死亡,对航天飞行器或发射场设施有毁灭性破坏的危害。 |
·致命危害: | 对人员有伤害,对航天飞行器或发射场设施有损坏的危害。 |
·安全性临界功能: | 电爆分系统完成或支持的功能,这种功能可能由于意外点火或点火失败导致灾难危害或
致命危害。 |
·使用期: | 从产品验收之日起至产品的最后使用或处理为止的时间。 |
·电磁环境: | 电爆分系统在其使用期内所承受的电磁(辐射和传导)能量。 |
·静电泄放电阻: | 接在点火电路和地之间,用来防止电路上静电积累的电阻。 |
·电爆装置: | 爆炸序列的第一个装置,用来把输入的电能转换成爆炸反应,如电雷管、电点火头、电发火
管、爆炸桥丝装置和电起爆器等。 |
·电爆分系统: | 从电源到电爆装置的整个系统,包括有保险和解除保险装置、解除保险和恢复保险装置、
继电器以及用于监视、解除保险和火工装置点火功能的全部电路。 |
·转子导爆管: | 在某些保险和解除保险中,为使电爆装置产生的爆轰传递给序列中下一个炸药装药而设
的爆炸元件。 |
·点火源: | 电系统中的中继线,用来专门为电爆装置负载提供能量。该点火源是典型的专用于电爆装
置的总线(见图1)。
|
·点火电路: | 由点火源电路、点火输出电路、点火控制电路和监视电路组成(见图1)。 |
·点火源电路: | 从点火源到点火输出电路前的那部分点火电路(见图1)。 |
·点火输出电路: | 电爆装置和使其点火的开关装置间的那部分点火电路(见图1)。 |
·监视电路: | 电爆分系统中指示点火电路状态的那部分点火电路(见图1)。 |
·单点接地: | 在电网的每个隔离(分割)段(即变压器耦合的或单独电源供电的)内只有一点接地。在电
路隔离段和地之间,接上一个10kΩ或更大的电阻,符合单点接地的原则。 |
·保险装置: | 通过切断点火电路或爆炸序列来防止电爆装置在预定操作前意外点火的装置。如保险和
解除保险装置、保险和解除保险插头装置、解除保险和恢复保险装置、开关和继电器等。 |
·保险和解除保险装置: | 这些装置应有以下功能:
a. 利用机械方式隔断(保险)或对准(解除保险)爆炸序列;
b.利用电气切断(保险)或接通(解除保险)点火电路;
c.在保险状态下,把电爆装置的导线短路和接地。 |
·解除保险和恢复保险装置: | 一个电起动或机械起动的开关,它可以接通或断开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电爆装置的点火电
路。该装置不在结构上隔断爆炸序列。 |
·解除保险插头: | 把其插入电连接器时能够接通点火电路的-种插头。 |
·保险插头: | 能使电爆装置脚线短路,并通过电阻器接地,以便获得合适的电磁和静电防护的一种插
头。按定义,保险插头应与解除保险插头联合使用。 |
·保险和解除保险插头: | 一个单独的插头,当把其装上时,作为一个解除保险插头;当拔出时,点火电路内部的装置
能完成与保险插头同样的作用。 |
·隔离装置: | 防止电磁能量传入屏蔽系统的装置。隔离器的选择要考虑电源和负载阻抗随频率和系统
内隔离器的实际位置的变化。 |
·吸收装置: | 一种能阻止电磁能量通过装置传播的隔离装置。该装置提供的最小隔离与其电源和负载
无关。如果一个普通滤波器或其他装置的额定最小隔离与电源和负载阻抗无关,则可以用作吸
收装置。 |
·主运载器: | 是航天飞行器系统的组成部分,为运载火箭的下面级,例如,运载火箭的第一级是第二级
的主运载器;第二级是第三级的主运载器,等等。 |
·有效载荷: | 有效载荷是主运载器运送的物品,它不是主运载器的组成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