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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计划区

标准号:GJB 1067.14-98   标准名称:潜艇核动力设施辐射防护安全规定核潜艇核事故应急辐射监测要求       1998-03-16

基本信息

【名称】 应急计划区
【英文名称】 emergency planning zone(EPZ)
【定义】 为在事故时能及时、有效地采取保护指战员及周围公众的防护行动,事先在核潜艇基地 或其它相关核设施周围建立的、制订有应急计划并作好应急准备的区域。

同源术语

·应急监测区在核潜艇基地或其它相关核设施周围建立的,制订有应急环境监测计划的区域。
·热线在云迹区内,烟云游动方向各横截线上地面γ 辐射剂量率最高点的连线。
·热点放射性污染水平明显高于平均值的区域。

相关术语

·应急准备为应付核事故紧急状态而进行的准备工作,包括制订应急计划,建立应急组织,准备必要 的应急设施、设备与物资,以及进行人员培训、演习等。
GJB 188.2A-96 防化术语 核监测)
·应急计划区为在核事故时能及时、有效地采取保护公众的防护行动,事先在核电站或某些核设施周围 建立的、制订有应急计划并作好应急准备的区域。
GJB 188.2A-96 防化术语 核监测)
·烟羽应急计划区针对烟羽照射途径(烟羽浸没外照射、吸入内照射和地面沉积外照射)而建立的应急计划 区。
GJB 188.2A-96 防化术语 核监测)
·食入应急计划区针对食入照射途径(食入污染的食物与水的内照射)而建立的应急计划区。
GJB 188.2A-96 防化术语 核监测)
·防护行动旨在避免或减少公众成员在慢性照射或应急照射情况下所受剂量而进行的一种干预。
GJB 1067.15-98 潜艇核动力设施辐射防护安全规定核事故干预原则与干预水平)
·[核]设施反应堆、临界设施、转换厂、燃料制造厂、后处理厂、同位素分离厂或独立贮存设施;或通常使用 的核材料数量超过 1 有效千克的任何场所。
GJB 3687A-2006 军用核材料术语)
·应急计划区针对核电厂可能的事故释放特征和照射途径,在场外应急计划与准备中需要考虑对公众 与环境采取相应干预(防护)措施的地区。
GJB 1752-93 场外应急辐射监测系统要求)
·烟羽应急计划区主要考虑严重事故条件下放射性烟羽(含地面放射性沉积)导致公众直接外照射和吸入内 照射途径的应急计划区。
GJB 1752-93 场外应急辐射监测系统要求)
·食入应急计划区主要考虑严重事故条件下放射性烟羽沉积至地面,造成环境介质污染通过公众的食入(含 食物链)与饮水途径导致内照射的应急计划区。
GJB 1752-93 场外应急辐射监测系统要求)
·医学应急准备为应付核事故或辐射事故应急而进行的医学应急准备工作,包括制定医学应急计划,建立医学应急 组织,准备必要的医学应急设施、设备及药品器材,以及对医学应急人员进行培训与演习等。
GJB 4838-2003 核潜艇核事故医学应急准备与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