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材料: | 源材料、特种可裂变材料、氚及含氚的材料和制品、锂一 6 及含锂一 6 的材料和制品。 |
·军用核材料: | 用于军事目的的核材料。 |
·源材料: | 含有天然铀、贫化铀和钍,呈金属、合金、化合物或浓缩物形态的上述各种材料。但不包括
政府确信仅用于非核活动的源材料。 |
·特种可裂变材料: | 钚-239、铀-233、含铀-233 或铀-235 或兼含铀-233 和铀-235 其总丰度与铀-238
丰度比大于自然界中铀-235 与铀-238 的丰度比的铀,以及含有上述一种或几种同位素的任
何材料。但不包括钚-238 同位素浓度超过 80%的钚。 |
·特种核材料: | 钚、铀-233、富集了同位素铀-233 或铀一 235 的铀,含有上述一种或几种同位素的任何
材料,或随时确定的能释放大量核能的其他材料。 |
·副产品材料: | 伴随生产过程的辐射照射和利用特种核材料生产出的放射性材料(特种核材料除外)。 |
·核燃料: | 含有易裂变核素,放在反应堆内能使自持核裂变链式反应得以实现的材料。 |
·过程中的核材料: | 除未打开的收料、密封的源材料、测量过的废弃物以及在保险装置中保存的最终产品以外
的,许可证持有者所拥有的核材料。 |
·非核材料: | 生产特种可裂变材料所必需的敏感材料,如:核级石墨、氘和重水等。 |
·直接使用材料: | 不经过核素转变,也不需要进一步富集,就能制造核爆炸装置部件的核材料。直接使用材
料的化合物、混合物和乏燃料中的钚也属于直接使用材料。 |
·间接使用材料: | 除直接使用材料以外的所有核材料。例如,天然铀、低富集铀和钍。 |
·堆前料: | 未经反应堆中子照射(-般含有极少铀-236)的铀材料。 |
·堆后料: | 经过反应堆中子照射(-般含有较多铀-236)的铀材料。 |
·[可]裂变材料: | 在中子作用下能够产生裂变反应的材料。 |
·可裂变核素: | 能进行裂变(无论由何种过程引起)的核素。主要指在快中子作用下才能引起裂变的核
素,如铀-238。 |
·易裂变材料: | 含有一种或几种易裂变核素(或极少的可裂变核素),在适当条件下能够达到临界的材料。 |
·易裂变核素: | 与慢中子反应能够产生裂变的核素,不包括慢中子裂变截面非常小的核素,例如铀-238。 |
·聚变材料: | 在特定条件下能够产生聚变反应的材料。 |
·可转换材料: | 每个原子核可通过俘获一个中子而转变成某种易裂变材料的核材料。有两种天然存在的
可转换材料,即铀-238 和钍-232。这两种可转换材料通过俘获中子和两次β衰变,分别转
变成易裂变的钚-239 和铀-233。 |
·同位素丰度: | 一种元素的同位素混合物中,某特定同位素的原子数与该元素的总原子数之比。 |
·钚自热: | 主要由α衰变导致金属钚自身温度升高的现象。 |
·有效千克: | 以千克表示的核材料的质量与相应的计算因子的乘积。计算因子是:
a.钚和铀-233:1;
b.富集度大于或等于 0.01(1%)的铀:富集度的平方;
c.富集度大于 0.005(0.5%)的贫化铀,小于 0.01(1%)的铀:0.0001;
d.钍及富集度小于或等于 0.005(0.5%)的贫化铀:0.00005。 |
·废料: | 从生产工艺流程中排出的不合格的核材料。 |
·残渣: | 在工厂或工厂设备内,既不能传给下道工序,暂且也不能作为废物处理的那部分核材料。 |
·废物: | 从浓度或化学形态上看,不可能经济地回收,并指定要处置的核材料。 |
·滞留量: | 经过倒空后仍遗留在工艺设备、连接管道内及相邻工作区周围的核材料沉积量。 |
·临界质量: | 在特定几何条件和特定的组成下,易裂变材料能达到临界的最小质量。 |
·转换时间: | 将特定的核材料转变成某种核武器部件所需要的最短时间。它是材料的物理与化学形
态、同位素组成及其所在位置与使用状态的函数。 |
·核产出: | 辐照可转换材料生成特种可裂变材料的过程。 |
·相容性: | 在整个系统内,各分系统工作配合良好与否的一种特性。 |
·核损耗: | 由于核反应的结果,可裂变核材料转变成其它元素或同位素而造成的损失。 |
·裂变威力: | 在核爆炸中核裂变反应释放的能量。 |
·聚变威力: | 在核爆炸中核聚变反应释放的能量。 |
·燃耗: | 反应堆运行期间,由核变换引起的可裂变核素浓度的减少。 |
·比燃耗: | 单位质量核燃料释放的总能量,其单位通常为 MWd/t。 |
·板型燃料组件: | 由燃料板和零部件组装成的燃料组件。 |
·核临界安全: | 使含易裂变材料的系统处于不能维持自持链式核反应状态或保持这种状态所采取的措
施。 |
·临界事故: | 意外发生的自持或发散的中子链式反应所造成的能量和放射性释放事件。 |
·辐射事故: | 核装置或其它辐射源失去控制时,导致或可能导致异常照射条件的事件的统称。有时也
用来指操作失误所致的异常照射事件。 |
·辐射防护: | 研究保护人类(可指全人类、其中的部分或个体成员以及他们的后代)免受或少受辐射危
害的应用性学科。有时亦指用于保护人类免受或尽量少受辐射危害的要求、措施、手段和方
法。广义上辐射既包括电离辐射也包括非电离辐射,后者如微波、激光及紫外线等;狭义上则
仅包括电离辐射。 |
·核材料许可证: | 为了核材料的接收、加工、贮存和发运的安全,由核材料主管部门在衡算与控制、实物保护
审评的基础上颁发的并附有其持有者要遵守的特定要求和条件的批准证书。 |
·核材料许可证持有者: | 按照有关法规的要求被批准持有核材料及其许可证的单位。 |
·免管: | 如果持有核材料的数量低于或等于国家规定的限额量,国家对这部分核材料可免于管制。 |
·富集铀: | 同位素铀-235 的富集度大于其天然丰度的铀。 |
·高富集铀: | 铀-235 的富集度等于或大于 20%的富集铀。高富集铀可作为特种可裂变材料和直接使
用材料。 |
·低富集铀: | 铀-235 的富集度大于其天然丰度但又低于 20%的富集铀。 |
·贫化铀: | 同位素铀-235 的富集度小于其天然丰度的铀。 |
·武器级材料: | 能适用于核武器的核材料,即铀-235 富集度大于 90%的高浓缩铀或初始的钚-239。 |
·武器用材料: | 一般指分离的钚和高浓铀,含铀-235 和铀-233 等于或大于 20%的铀、含钚-238 低于
80%的钚,以及上述任何形态的金属、合金、化合物、浓缩物和制品。 |
·超级钚: | 钚-240 含量小于 3%的钚。 |
·武器级钚: | 钚-240 含量小于 7%的钚。 |
·燃料级钚: | 钚-240 含量介于 7%~18%的钚。 |
·反应堆级钚: | 钚-240 含量大于 18%的钚。 |
·重水: | 氘原子与氢原子的比大于 1:5000 的水。高浓重水(>99.5%D2O)可用作反应堆的
慢化剂和冷却剂。 |
·产品氚气: | 氚纯度和丰度不小于 99%的产品。 |
·高丰氚气: | 氚丰度为 50%~99%的产品。 |
·中丰氚气: | 氚丰度为 1%~50%的产品。 |
·低丰氚气: | 氚丰度为 0.05%~1%的产品。 |
·浓缩锂: | 同位素锂-6 的富集度大于其天然丰度的锂。 |
·高浓锂: | 同位素锂-6 的富集度等于或大于 90%的锂。 |
·同位素分离: | 使某元素的一种或多种同位素与该元素的其他同位素分离的过程。 |
·铀同位素分离: | 使铀-235 与铀-238 分离的过程。 |
·锂同位素分离: | 使锂-6 与锂-7 分离的过程。 |
·富集: | 使-种元素中某指定同位素的丰度增加的过程。 |
·贫化: | 使-种元素中某指定同位素的丰度减少的过程。 |
·气体扩散法: | 利用气体流同位素混合物通过多孔分离膜的办法实现同位素分离的方法。 |
·气体离心法: | 利用离心机使气体同位素混合物在离心力的作用下,分子质量不同其气体压强分布不同
的原理分离同位素的方法。 |
·激光分离法: | 用特定波长的激光激发某特定同位素原子或含有该原子的分子,再通过物理或化学方法
使激发态原子或分子与基态成份分开,从而获得富集同位素的方法。 |
·原子蒸汽激光同位素分离: | 以金属铀原子蒸汽为工作介质,用激光进行铀同位素分离的方法。 |
·分子激光同位素分离: | 利用铀同位素化合物分子光谱的微小差别,用选定波长的激光辐照,使所需同位素分子产
生光致离解,或产生光诱导化学反应,从而实现同位素分离的方法。 |
·化学交换法: | 利用不同化合物分子或离子间的同位素交换反应分离同位素的方法。 |
·喷嘴法: | 一种利用气体动力学原理分离同位素的方法。当气体同位素混合物高速通过装有喷嘴的
弯曲轨道时,其质量较轻的同位素在半径小的圆周上被富集,而质量较重的同位素在半径大的
圆周上被富集。 |
·射流膜法: | 利用同位素气体混合物具有选择性地通过射流边界渗入自由射流内部的特性分离同位素
的方法。 |
·电磁法: | 利用相同能量、相同电荷的离子在磁场中的运动轨道随离子质量不同而变化这一特性分
离同位素的方法。 |
·生产堆: | 为了通过中子照射铀-238 生产钚-239 而设计的一种反应堆。 |
·弹式反应: | 采用具有钢制外壳、其内衬有高纯氟化镁耐火材料的弹形还原反应器,用钙热(或镁热)还
原法由四氟化铀制备金属铀的工艺。 |
·钙热还原法: | 用活性较强的金属钙作还原剂,把四氟化铀还原成金属的方法。 |
·镁热还原法: | 用活性较强的金属镁作还原剂,把四氟化铀还原成金属的方法。 |
·核燃料循环: | 核燃料所经历的一系列环节,包括采矿、水冶、转化、富集、燃料制造、利用、后处理、返料生
产和放射性废物的处理、处置等工艺过程。 |
·-次通过式燃料循环: | 燃料只在反应堆内使用一次,乏燃料不进行后处理而被直接永久处置的循环方式。 |
·闭式燃料循环: | 乏燃料经过后处理,将回收的铀和钚重复使用的核燃料循环方式。 |
·核燃料后处理: | 对反应堆中卸出的乏燃料进行去除其中的裂变产物等杂质并回收易裂变物质和可转换物
质的过程。 |
·湿法后处理: | 核燃料后处理中,处理过程是在水溶液中进行的。一般采用酸溶解元件后再用溶剂萃取、
离子交换等方法进行处理。 |
·干法后处理: | 相对于湿法后处理而言,此处理过程不在溶液中进行。主要有挥发法、高温冶金法和电解
精炼法等。 |
·共处理: | 在燃料后处理中,不进行铀、钚完全分离而将两者按一定比例一起提取的处理方法。 |
·钚再循环: | 将从乏燃料中回收得到的钚在反应堆内再使用的过程。 |
·普雷克斯流程: | 一种从辐照过的铀中提取钚和回收铀的溶剂萃取过程。一般用 30%磷酸三丁酯-煤油
作萃取溶剂,硝酸为盐析剂。 |
·梭雷克斯流程: | 一种从辐照过的钍中提取铀和回收钍的溶剂萃取过程。一般用 30%磷酸三丁酯-煤油
作萃取溶剂,硝酸或硝酸铝为盐析剂。 |
·氚靶: | 用锂-6 和铝的合金做成的放在反应堆中照射的产氚靶件。 |
·合金化: | 在一定温度下,使两种或更多种化学元素(其中至少一种是金属)充分混合熔融并形成具
有金属特性物质的过程。 |
·测量控制源: | 一种化学和物理性质相对稳定,并能给出被分析物项的仪器响应且含有放射性材料的物
项。 |
·无损分析: | 在不影响其物理或化学性质的条件下,对待分析物项中一种或多种元素和(或)核素的含
量进行分析的方法。 |
·有源分析: | 以观测外界源辐照诱发的辐射为基础的无损分析。 |
·无源分析: | 以观测天然存在的或自发核辐射为基础的无损分析。 |
·质量控制样: | 用来确定或监测测量系统性能的样品。 |
·第一类错误: | 在假设检验中,当零假设为真时,拒绝了零假设的错误。犯第Ⅰ类错误的概率是检验的显
著水平。因为拒绝了零假设就相当于断定假设是不真实的,所以,犯第Ⅰ类错误的概率α常常
叫作假报警概率。 |
·第二类错误: | 在假设检验中,当零假设不真实时,接受了零假设的错误。犯第Ⅱ类错误的概率是 1 减去
检验的功效。因此,它取决于指定的备择假设的真实性。当备择性假设为真时,高功效的检验
会使犯第Ⅱ类错误的概率低。因为接受了零假设就相当于断定不存在显著的影响(在机构保
障的范围内,未发生转用),所以,犯第Ⅱ类错误的概率β常常叫作未察觉概率。 |
·属性检验: | 对所确定的物项总体中,某些物项性质的统计检验,这种检验以样品中的物项是否具有某
种给定的特性或属性为依据。属性检验的一个例子是:用测定“辐射发射”属性来探测乏燃料
元件中的假元件。 |
·变量检验: | 以一个或多个样本的某些特性的测定为依据,对有关某种产品或工艺的某些性质的统计
检验。在这种情况下,可能的材料样本或可能的测量结果是一个无限总体,从中做随机抽选,
根据从测量结果计算出的算术平均值或其它数值得到结论。这类检验的一个简单例子是:材
料样品中元素浓度测量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与另外独立做的类似测量结果作比较。 |
·假设检验: | 为了确定所给出的数据是否与假设条件一致,而对这些数据进行的统计分析。通常,假设
条件是指与给出数据相关联的概率分布(如,正态分布)的参数或特征(例如,平均值、方差、参
数间的差值)。例如,在零假设中设定概率分布的平均值等于某个量。检验包括对检验统计量
的计算,并观察计算值是否落在假设条件下的特定小概率区间(临界区间)内。若该值在临界
区间内,假设条件就被拒绝;若该值不在临界区间内,则认为数据与假设条件保持一致,假设条
件被接受。 |
·检验的功效: | 在假设检验中,检验的功效就是当零假设按照指定的程度是错误时,检验统计的量值落到
临界区间的概率。如果有关概率分布的真实条件相当程度地不同于零假设(例如,平均值比在
假设条件下的大得多),那么检验功效就高;如果真实条件与零假设相差不多,那么检验的功效
就低。相对于第二套假设条件(备择假设),假设检验的检验功效通常设计得高,例如,零假设
可能是平均值等于μ,而备择假设可能是平均值等于μ+△,这里规定△>0。那么,如果备择
假设是真实的,又有足够的数据,就能够保证检验功效高(0.90 或 0.95),除非检验性能受系统
误差限制。 |
·K 或 L 边界密度计: | 通过测定能量紧靠在一起的铀或钚的 K 或 L 电子吸收限的γ射线透射比来测量溶液中
铀或钚的浓度的一种装置。混合式 K 边吸收密度计和 X 射线荧光仪可用于测定混合溶液中
的铀钚浓度,包括高放乏燃料溶液中的铀钚浓度。 |
·目标值: | 在核材料衡算测量和核查中,为多数实验室在正常条件下对裂变元素同位素和元素含量
的分析能够达到的测量不确定度水平所规定的参考值。 |
·总体测量: | 对核材料的重量或体积所进行的测量。 |
·取样误差: | 在取样过程中,由于核材料的不均匀性和不稳定性等因素使所取样品与被测总体属性之
间产生的误差。 |
·中子本底: | 裂变材料在发生链式反应前的中子强度。 |
·核材料衡算: | 为了确定在规定区域内具有的核材料的数量以及在规定的时间周期内这些数量所发生的
变化而进行的活动。 |
·材料平衡: | 在某个特定的周期,期初存量、存量变化以及收发差之和(即调整后期末账面存量)与实际
(期末)存量的平衡。 |
·材料平衡区: | 设施内部或外部的一个划定的区域,在这个区域内能够做到:
a.确定每次进出材料平衡区的核材料数量;
b.按照规定的程序确定每个材料平衡区内核材料的实物存量。 |
·材料平衡报告: | 表明一个核材料平衡区内材料平衡状况的报告。材料平衡报告应包括下列项目:
a.期初实物存量;
b.存量变化(先列增加量,后列减少量);
c.期末账面存量;
d.收发差;
e.调整过的期末账面存量;
f.期末实物存量;
g.不明材料量。 |
·材料平衡周期: | 在材料平衡报告(MBR)中,反映出的两次相邻的实物盘存之间的那段时间。 |
·材料平衡分项: | 在材料平衡方程式的每一项中所有材料层的加合。例如,到货的罐装六氟化铀和桶装的
二氧化铀粉末就组合为不明材料量(MUF)方程式的收料分量。 |
·存量变化报告: | 表明核材料存量变化的报告。存量变化报告应对每批核材料说明标识和批数据,以及存
量变化日期。根据情况,还应说明发料平衡区、收料平衡区或接收者。 |
·实物存量报表: | 反映实物盘存结果的一种报表,要求分别列出所有的批,并说明每批的材料标识和批数
据。 |
·关键测量点: | 关键测量点是一个部位,在此处核材料以可以测量的形式出现,并通过测量可以确定材料
流量或存量。可以测量的材料量有:材料平衡区的进料量和出料量(包括测量过的废弃物量)
或贮存量等。关键测量点分为流动关键测量点和盘存关键测量点。 |
·衡算记录: | 能够准确地反映各种类型核材料的当前存量、在设施中的位置和所有的存量变化的记录,
其准确性和一致性具有可追溯性。通常由总账、存量变化日志和支持文件三部分组成。 |
·总账: | 在特定时间周期内所有记录系统中最后登记入账的记录,它提供了账面存量和所有存量
变化的总和,表征某一核材料平衡区不同类型核材料的当前材料量。 |
·存量变化日志: | 最初登记入账的记录,其数据来自各类存量变化的支持文件,它是反映存量变化数量和日
期的一种衡算记录,有时也称转移交接日志。 |
·[衡算记录的]支持文件: | 每次存量变化的原始数据的记录。 |
·运行记录: | 与核材料衡算相关的运行记录,包括:核材料测量系统、测量质量控制和设施实物盘存所
产生的有关数据的记录。 |
·结算日期: | 作出或将要作出报告的日期,或在没有作出报告的情况下由营运者和视察员商定的任何
合适日期。 |
·一致性: | 有关的支持性文件的内容之问或记录和报告与材料实际存量之间没有矛盾。 |
·批: | 在关键测量点,为了衡算的目的作为一个单元处理,并用相同规格或指标确定成分和数量
的那部分核材料,其形式可以是散料或件料。 |
·批数据: | 每批核材料中所含每种元素的总重量,对于铀和钚,可能的话,还包括同位素组分。 |
·原始数据: | 测量或校准期间记录的数据,或用于导出经验关系的那些数据;这种数据被用来鉴别核材
料并提供批数据。 |
·标识数据: | 特有地描述一个物项、一批、一层或一种分项的特性所需要的那些数据,例如,编号、材料
平衡区的代号、元素代号、材料说明代号以及存量变化的类型和日期等。 |
·层: | 为了便于核实材料平衡区的核材料量和计算不明材料量(MUF)及其标准偏差(σMUF),将
材料平衡分项中的每一个单项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层,每一层是由相似物理、化学特性(例如:
容器、物料型态、同位素组成、位置等)的一个或一组物项或若干个物料批组成。 |
·材料平衡区的账面存量: | 材料平衡区最近一次的实物存量及其后发生的所有存量变化的代数和。 |
·起始存量: | 接受核材料管制时起存在于给定区域内的核材料量。 |
·期初存量: | 某一材料平衡周期开始时所拥有的核材料量。 |
·期末存量: | 在某一材料平衡周期结束时所拥有的核材料量。 |
·存量变化: | 某一材料平衡区内,核材料的增加或减少。 |
·实物存量: | 在某一给定时刻,按照规定的程序确定的某材料平衡区内拥有的所有批量的核材料的测
量值或估算值的总和。 |
·实物盘存: | 核设施营运者通过测量或运用其他已建立的程序确定某一材料平衡区内某一特定时刻所
拥有的核材料存量,并编制一个实物存量清单的活动。 |
·调整后的期末账面存量: | 调整收发差后的期末账面存量。 |
·不明材料量: | 账面存量和实物存量之差。MUF 的计算公式为:MUF=PB+A-R-PE
式中,PB——期初存量;
A——调入量(包括收料,核产出和对收料的修正量);
R——调出量(包括发运料、测量过的废弃物和偶然损失量);
PE——期末存量。 |
·MUF 的期望值: | 在没有测量误差时,MUF 的“真值”。 |
·MUF 的观测值: | 营运者根据某一给定周期内材料平衡的结算情况报出的 MUF 值。在置信度为 95%的条
件下,MUF 的观测值应不大于 MUF 标准偏差的两倍(2σMUF)。 |
·MUF 的标准偏差: | MUF 不确定度的一种表达形式,它是通过各个分项测量误差按统计误差传递原理确定
的误差传递公式计算得出的。MUF 的标准偏差σMUF是 MUF 方差的平方根,σMUF
计算公式为:
![](Showpic.aspx?key=32a4e56efb098e6180cd9c8c1889d1c7&type=.jpg)
|
·衡算的国际标准: | 对散料核设施中的材料进行闭合衡算时可望达到的测量准确度的期望值,用相对标准偏
差σMUF表示。 |
·收发差: | 对某一批中的核材料,发方材料平衡区标明的量与收方材料平衡区测得的量之间的差值。 |
·调整: | 列入材料平衡报告的登记项,它考虑了收发差或不明材料量。 |
·修正: | 列入衡算记录或报告中的登记项,以校正某一被查出的错误或反映以前列人记录或报告
中的某种量的更正。每一次修正必须找出它所从属的登记项。 |
·事故损失: | 由于事故而造成核材料不可预见的和无法挽回的损失。 |
·近实时材料衡算: | 散料处理设施中物料衡算的一种方式,进行此种衡算时,通过使用不影响工艺过程运行的
在线仪表,频繁地进行实物盘存以进行物流核实。 |
·残留量: | 容器排空之后,遗留在其中的核材料量。 |
·特有标识: | 不能模仿或伪造的某批核材料的具体特征记录。 |
·封记: | 附在容器、物体或物体组上的防干扰装置,它的完好性表明了容器及其内容物、包括任何
特性标志的物体组的完整性。 |
·封隔: | 核设施或设备的一种结构特性,可以利用这一特性防止未被察觉地得到或转移核材料或
其他材料,或防止对物项和核保障设备或资料的干扰,以确定区域或物项的实体完整性。 |
·监视: | 为了监测核材料的转移,探查对封隔的干扰以及对核保障的装置、样品和资料的扰乱,通
过视察员或仪器的观察收集有关资料的活动。 |
·封隔和(或)监视措施: | 辅助核材料衡算的重要核保障措施。应用封隔和(或)监视措施,是为了核实有关核材料
或其他材料、装置、样品的移动情况或核实与保障有关的资料完整保存情况。 |
·封隔和(或)监视装置: | 用于实施封隔和(或)监视功能的设备。封隔和(或)监视装置有:封记、监视器、监测器、燃
料组件计数器、反应堆功率监测器和通道辐射监测器等。 |
·封隔和(或)监视的技术能力: | 封隔和(或)监视装置在具体应用中的预期效能。 |
·扰乱: | 干扰封隔和(或)监视装置的非法活动。 |
·扰乱指示: | 确认封隔和(或)监视受到干扰的指示。 |
·抗扰乱: | 施加于装置上的一种功能,以使干扰更为困难,而且在扰乱一旦发生时未被探知的概率下
降。 |
·防扰乱装置: | 只要窜改就能给出扰乱指示的装置。 |
·实物保护: | 防止个人或集团抢劫、盗窃或非法转移核材料或破坏核设施所采用的方法和措施。 |
·实物保护系统设计: | 有效的实物保护系统(PPS)设计包括确定 PPS 的目标、PPS 的初步设计、设计的评价以及
可能还需要重新设计或改进系统。 |
·实物保护系统评价: | 通过使用系统模拟技术,对 PPS 达到预期设计目标能力的分析和评估。 |
·纵深防御: | 为了阻止敌人实现其图谋而设计的,使敌人为了达到其目的需要避开或突破多道类似或
不同的障碍物和探测线的实物保护系统。 |
·纵深延迟: | 在敌人可能经过的所有路径上设置类型不同的多层屏障,以延迟敌人达到目标的时间。 |
·均衡设计: | 保证配置的各种屏障能提供相等的延迟,即实物保护系统不存在薄弱环节的一种设计。 |
·均衡保护: | 能够提供抵御所有可能路径的所有威胁的保护措施。不管敌人从哪个路径入侵,穿过屏
障的最短时间是相等的,而且探知穿过屏障的最小概率也是相同的。 |
·实体屏障: | 具有延迟功能并符合安全标准规定的栅栏、围墙或其他类似的障碍物。 |
·隔离带: | 实体屏障内部或外围的特定地带,其内部没有能够隐藏或掩蔽人体的物体。 |
·周界: | 由实体屏障组成的边界。 |
·控制区: | 能清楚划分边界的区域,进入该区的核材料或人员受到控制并起到隔离作用。 |
·保护区: | 在控制区内由实体屏障包围且受到监视的-个区域。 |
·要害区: | 保护区内的一个区域,含有要害设备、系统、装置,一旦遭到破坏将直接或间接导致不可接
受的放射性后果。 |
·内区: | 保护区内使用和(或)贮存Ⅰ级核材料的区域。 |
·威胁: | 企图非法转移或进行破坏核材料的潜在内部敌人和(或)外部敌人的动机和能力。 |
·设计基准威胁: | 设计和评价实物保护系统时必须考虑的基本威胁。 |
·连续直观监视: | 在核材料的整个发运期间以及进入临时贮存区或进入发运货舱期间随时进行的无阻碍观
察。 |
·入侵报警器: | 一种探测报警装置,当有人入侵建筑物、保护区、要害区、内区时,该装置能探测到,并给出
报警信号。 |
·特种核材料探测器: | 用于探测是否存在特种核材料的-种出入口探测器。 |
·探知: | 判定未经批准的行动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包括:感知这一行动、把警报传送至控制中心
和判别这个警报。 |
·探知概率: | 由入侵探测器探测到的可探测区域内敌人入侵的可能性。通常,当发生一定量核材料转
移时,β是计划视察活动时采用的未探知概率,视察活动将会以(1-β)百分概率探知。 |
·阻断概率: | 从敌人路径的起点,到根据可供响应使用的时间(TR)求出的那个点的累积探知概率。 |
·可供响应使用的时问: | 沿剩余部分某点之后的最短延迟时间,该点是指敌人一定要在此之前被探测到以允许警
卫响应(TG)的那个点,TG要刚好超过 TR。 |
·报警: | 探测器或探测系统发出的警告信号。它可以是误报警、骚扰报警或有效报警。 |
·受胁报警: | 由工作人员发出的一种报警,表示人身受到攻击或发生了其他的严重问题。 |
·报警控制中心: | 保证提供完整连续的报警监测、报警判别,并与警卫、设施管理者和反应力量保持联络的
设施。 |
·应急指挥中心: | 在设施发生紧急情况期间,管理、生产、保健物理、安全和保安诸部门的关键人员集合、响
应和处理紧急情况的场所。 |
·运输控制中心: | 保证能持续监测运输车辆位置和保安状况,并能与运输车辆、押运警卫、反应部队、发货方
和收货方保持联络的设施。 |
·通讯联络系统: | 为了实物保护的目的,用来发送和接收信息的设备和程序。 |
·出入口控制: | 借助有关的保安措施,对允许经批准的和拒绝未经批准的出入设施或指定保卫区的控制
过程。 |
·延迟: | 延缓敌人入侵的进度。 |
·复核: | 确定报警的原因和威胁的严重程度。 |
·响应: | 召集、运送和布置安防力量以阻击敌对分子在其达到目的之前加以中止的行动。 |
·阻断: | 响应部队在敌人达到其目标之前截住敌人的行动。 |
·威慑: | 使敌人感觉到进行成功袭击的企图难于实现,从而阻止这种袭击发生所采取的某种手段。 |
·武装反应人员: | 在有意盗窃核材料或人为放射性破坏的事件中,接到通知后作出响应,赶赴现场,以阻止
或拖延这种破坏活动的持有武器的人员。 |
·[实物保护系统的]薄弱环节: | 实物保护系统的弱点或缺陷,即最易受威胁的部分。 |
·人为放射破坏: | 任何故意对工厂、设施、核材料运输车辆或核材料所采取的、通过辐射照射而对公众的健
康和安全造成直接或间接危害的行动。 |
·保险库: | 为了阻止武力侵入而专门设计建造的有墙壁、地板、顶板和门,而没有窗子的密闭库房。
其墙壁、地板和顶板的材料、厚度有专门规定。 |
·视察: | 国家主管部门为了核实受管制的核材料是否符合管制的规定,在现场进行的一系列活动。 |
·初始视察: | 为核实对新建核设施所提交的设计资料和已运行的核设施申请核材料许可证所提交的资
料进行的视察。 |
·例行视察: | 依据核设施的性质、持有核材料的数量以及核材料的重要性,按规定的频度和方式进行的
常规性检查。 |
·特别视察: | 当发现核材料被盗、破坏、丢失、非法转移和非法使用或有重大嫌疑时,或接到许可证持有
单位事故报告时所进行的视察。 |
·不通知的视察: | 国家对核设施所进行的预先不通知的视察活动。 |
·视察频度: | 每年视察核设施的次数。 |
·视察员: | 由国家审查、批准进行核材料管制视察的人员。 |
·视察程序: | 为某一设施设计的视察方法,它规定了核材料管制视察的检查目的、内容、要求及核查方
法。 |
·视察报告: | 记载视察的项目、地点、性质、过程及视察结论的报告。 |
·视察范围: | 核材料许可证规定的核材料衡算与控制、实物保护与保密所涉及的范围。 |
·视察接触权: | 国家对视察员接触核材料管制视察的权限的规定。 |
·文件检查: | 对核材料衡算和实物保护的有关记录、运行记录、异常事件记录以及核材料管制规章制度
实施的检查。 |
·实物视察: | 对核材料衡算与控制、实物保护和保密的实施进行实物核实的一系列活动。 |
·存量变化核实: | 视察员为了核实材料平衡区中按批记录的核材料存量的增加或减少而进行的任何活动。 |
·存量核实: | 视察员为了证实被营运者记录的在某一给定时间内某材料平衡区拥有的核材料的账面存
量和核实其核材料没有被转用而进行的视察活动。 |
·物项计数: | 视察员为了核实营运者对现有物项数目的记录,而对批、层或材料平衡分项中的物项所进
行的计数。 |
·物项识别: | 视察员为了核实固定在物项上或作为物项固有部分的标志是否符合预先确定的和营运者
记录中所提供的标志而进行的检查。 |
·显著量: | 核材料的一个近似量,即考虑了各种转换过程的损失量在内,不能排除利用它制造一个核
爆炸装置的可能性的核材料量。 |
·时效性: | 与探知时间相关联的一个视察目标量,它等于发生非法转移、丢失的时刻至被视察员探知
时的最大允许时间间隔。不同核材料具有不同的及时性目标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