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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毁遗弃化学武器全过程
标准号:
GJB 5009-2003
标准名称:销毁遗弃化学武器大气污染控制要求
2003-07-21
基本信息
【名称】
销毁遗弃化学武器全过程
【英文名称】
entire process of abandoned chemical weapons destruction
【定义】
为完成《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规定的化学武器销毁任务而进行的销毁遗弃化学武器的全部活动,包 括探测、挖掘、鉴别、包装、运输和储存;弹药解体;销毁;废气、废水、污染土壤和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销 毁作业和处理处置场所的后续环境管理;销毁遗弃化学武器中的道路建设、气象观测以及其它一些有关 活动。
同源术语
·
遗弃化学武器
:
1925年1月1日以后一国未经另一国同意而遗留在另一国领土上的化学武器。
·
化学武器销毁
:
将毒剂以一种基本上不可逆转的方式转变为一种不适于生产化学武器的形式,以及不可逆转地使弹 药和其他装置无法用作化学武器的过程。
·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
指遗弃化学武器销毁处理设施排气筒中污染物任何1h浓度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