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 | 一组具有共同特性并且相互关联的真实或抽象事物(人、物体、位置、事件、思想、以及这些事物
的组合等)的表示。 |
·属性: | 实体的实例共有的-组特性。 |
·类词: | 描述数据元素所属类别的词。如:“数量”、“名称”、“代码”。 |
·域: | 数据元素允许数据值的集合。特定数据元素的实际值从这个集合中取得。 |
·通用域: | 数据元素的取值范围。这些域值范围一般都非常大,很难完全枚举。例如,名称为“人出生日期”
这个数据元素的通用域极其庞大,虽然可以给这种域施加限制,例如,只涉及现在活着的人,可以是从
1850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任何一个日期。但这类值的数量还是相当大。 |
·特定域: | 某个数据元素的可能值的精确集合。 |
·定量数据: | 可以对其执行数学运算的数字表示形式。 |
·定性数据: | 用于描述人、位置、事物、事件、活动或概念的非数字数据。 |
·元数据: | 描述数据特性的信息或数据。 |
·数据字典: | 一种描述数据特性的特定数据库,这些数据特性用于设计、监视、记录、保护并控制信息系统和数
据库中的数据。 |
·数据标准: | 一种符合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要求的,尤其是关于实体、实体之间的关系以及数据元素要求的特定数
据格式。数据标准的基本组成部分是逻辑数据模型和元数据。 |
·数据元素: | 数据的基本单位。数据元素可以用一组特性(元数据)规定其定义、标识、表示及允许值。 |
·标准数据元素: | 符合标准数据元素命名格式的数据元素。 |
·逻辐数据模型: | 反映数据内在结构的一种数据模型,与数据的具体应用无关,与表示和使用数据时所用的软件和硬
件机制无关。 |
·范式: | 一个实体关于满足规范化理论对其属性约束的情况。一个特定的范式是从实体的现有情况出发,为
满足更高需求形式而逐步推导出的,其中:
a) 第一范式:当且仅当全部基本简单域包含原子值时,实体符合第一种标准形式。实体的每个属
性对每个实例仅有一个值;
b) 第二范式:当且仅当符合第一范式,并且每个非键属性完全依赖于主键时,实体符合第二种标
准形式;
c) 第三范式:当且仅当符合第二范式,并且每个不属于主键成分的属性与主键互为独立关系时,
实体符合第三种标准形式。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属性,若它们中的任何一个在功能上都不依赖于
其他属性或它们的组合,则这些属性就是互为独立的。 |
·实体关系图: | 反映各个主要实体以及它们之间关系的一种图形表示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