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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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电磁继电器的通用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电子、通信及其它设备用电磁继电器。这些继电器的触点额定电流可达
10A。
注意:若所使用的线圈电压低于线圈额定电压时,则会损害继电器的工作。
1.2 分类
继电器按下列规定分类。
1.2.1 封装型式
封装型式按表1规定用一个数字标志。
{7a251e4659434b4966f75fd809d68445.jpg}1.2.2 振动等级
振动等级按表2规定用一个数字标志。
{1f1a4fa3eb3ec103a0e2632b915d4431.jpg}1.2.3 温度范围
温度范围按表 3 规定用一个字母标志。
{13bab62ec238a650fdb07d271f0ec249.jpg}1.2.4 冲击等级
冲击等级按表 4 规定用一个数字标志。
{d2d09c7632614610c5fd2f4cc735e2b0.jpg}1.2.5 军用零件号
军用零件号用字母“J”、详细规范号和一给定的序号组成(见 3.1,6.2.1 和 6.2.2),示例
如下:
{6d0907e08fe442020698f5380cccadb7.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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