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艇核动力设施: | 指核潜艇及其有关的沿海设施。 |
每处潜艇核动力设施: | 指每个港口所停靠的全部核潜艇及其有关设施。 |
试航基地: | 指担负核潜艇试航任务的基地。 |
导出限值: | 为辐射防护实际工作的需要,根据适合于某情况的一定模式,由基本限值推导出的限值。
例如工作场所的空气污染、表面污染和环境污染的限值以及海水中放射性核素导出限制浓度
等。 |
管理限值: | 由主管部门或运行单位所制定的限值。通常,它比导出限值更严,在个别情况下也可等于
导出限值。 |
目标值: | 它属于管理限值,可以表示为剂量当量(称为剂量目标值)或其它导出量如放射性物质释
放量等(称为管理目标值)。 |
正常运行工况: | 核潜艇在规定的运行限值和条件范围内的运行,包括停堆状态、功率运行、停堆过程、启
动、维修、试验和换料等。 |
事故工况: | 潜艇核动力装置运行中极少出现的对运行工况的严重偏离。若有关的专设安全设施不能
按设计要求发挥作用,则放射性产物的释放可能会达到不可接受的程度。 |
放射性废液: | 放射性浓度大于“公众导出食人浓度”DIC(公众)的液体废物(见附录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