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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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主题内容
本规范规定了纤维光学衰减器的分类、通用要求和质量保证规定等。
1.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纤维光学衰减器(以下简称衰减器)。符合本规范的衰减器是单通道无源器
件,它以非电方式使光功率衰减至规定值。
1.3 分类
本规范包括的衰减器按1.3.1至1.3.3的规定分类。
1.3.1 类型
类型按衰减光功率的方式可分为:
类型F:固定的;
类型V:可变的。
1.3.2 端口结构
端口结构按衰减器端接到光缆上的方式分为:
端口结构A:单模尾光缆(纤);
端口结构B:多模尾光缆(纤);
端口结构C:单模连接器端口;
端口结构D:多模连接器端口。
1.3.3 封装形式
封装形式分为:
封装S:独立安装;
封装P:印制线路板上安装。
1.3.4 元件命名
如有规定(见3.1),元件命名应按下列内容和顺序给出:
a.类型(见1.3.1);
b.端口结构(见1.3.2);
c.封装形式(见1.3.3)。
示例如:FBS。
1.3.5 军用零件号
军用零件号由字母“J”和元件的详细规范号以及详细规范中关于元件规格的区分号组成,
示例如下:
{f0530663fd2c9d3fcb6019f14ce6f9e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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