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潜艇工作人员: | 从事核潜艇职业性工作的人员,包括核潜艇艇员和其他相关伴有辐射实践的工作人员。 |
剂量限值: | 在受控实践中对个人所受到的有效剂量或当量剂量规定的限值。 |
个人剂量限值: | 本标准规定的个人剂量限值是为核潜艇工作人员规定的限制值,是指个人在一年内因从事核潜艇实
践所受的外照射剂量和同年内摄入(包括吸入、食入或皮入)放射性核素产生的待积有效剂量总和的限
值。它适用于核潜艇工作人员因实践所受到的照射,不适用于医疗照射和天然源的照射。 |
剂量约束: | 对源可能造成的个人剂量预先规定的一种限值,它是源相关的,被用作对所考虑的源进行防护与安
全最优化时的约束条件。对于职业照射,剂量约束是一种与源相关的个人剂量值,用于限制最优化过程
所考虑的选择的范围。 |
剂量平均期: | 由主管部门规定的限制核潜艇工作人员职业照射的剂量结算期限,即在规定的5年(按日历由某年
某月到某年某月分立的5年周期)内平均,每年为20mSv,并且要求在任何一年中不超过50roSy,剂量结
算不做事后追溯性平均。 |
控制区: | 为便于管理和对职业照射的控制,对辐射工作场所按危险大小划定的一种区域,它是其中危险较大
的区域。在此区域内,要求或可能要求采取专门的防护手段和安全措施,以便:
a) 在正常工作条件下控制正常照射或防止污染扩散;
b) 预防潜在照射或限制其范围。 |
监督区: | 未被确定为控制区、通常不需要采取专门防护手段和安全措施但要不断检查其职业照射条件的任何
区域。 |
安全文化素养: | 存在于单位和人员中对待安全的种种特性和态度的总和,它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使防护与安全问
题由于其重要性而保证得到应有的重视。
本标准采用的其他相关术语的定义见附录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