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用升限: | 在规定的重量和发动机功率状态下,能保持爬升率为0.5m/s的最大飞行高度。 |
战斗升限: | 在规定的重量和发动机功率状态下,能保持爬升率为2.5m/s的最大飞行高度。 |
巡航升限: | 在规定的重量和发动机功率状态下,能保持爬升率为1.5m/s的最大飞行高度。 |
静升限: | 在规定的重量和发动机功率状态下,能保持爬升率为0.5m/s的垂直爬升高度或对应的无地效的最
大悬停高度。 |
总操纵力矩: | 在给定飞行状态下,各操纵机构从一个极限位置移动至另一个极限位置时,对直升机相应轴所产生
的操纵力矩,定义为该通道在该飞行状态下的总操纵力矩。 |
名义操纵力矩: | 在给定飞行状态下,取总操纵力矩的50%。 |
空行程: | 在飞行中,座舱操纵机构的任何不能使相应的力或力矩装置产生运动的移动量。 |
启动力: | 飞行中使操纵面开始运动时所需要的座舱操纵力,它包括摩擦力和预加载荷。 |
绝对回中: | 座舱操纵机构从偏离初始配平位置释放后,在没有外界的帮助下,将总是准确地回到它的初始配平
位置。 |
平均调整值: | 设计名义值。 |
海况: | 指海面风和浪的状况,它视风力和浪级而定。海况的等级与浪高一致,分为0至9级,本规范的海况
按国军标GJB 64.1的规定。 |
波高: | 波浪的波谷与相邻波峰之间的垂直距离。 |
波长: | 两个相邻波谷或两个相邻波峰之间的距离。 |
纵摇: | 指直升机绕横轴作周期性或非周期性的往复运动。直升机在波浪中起飞、滑行和降落往往要出现纵
摇。不稳定的直升机在静水中滑行也会出现纵摇运动。在稳定性判别标准中规定,纵摇幅值小于2°为稳
定。 |
横摇: | 指直升机绕纵轴作周期性或非周期性的往复运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