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性能要求: | 最低性能要求规定了在正常飞行期间(滑跑、起飞、爬升、巡航、下降、着陆)由飞行和环境
条件所决定的最低设计要求。它也规定了正常飞行期间安全飞行所必需的最低要求。 |
冗余: | 采用多路数据传输线和多种处理方法使系统具有失效容差。 |
有效显示面: | 用于显示符号的那部份显示面。通常,有效显示面是指含有显示介质(如荧光粉)的平面或
等弧曲面。 |
显示中心: | 有效显示面的中心。 |
有效显示面中心80%: | 从显示中心到有效显示面边缘距离的80%的点的轨迹构成的区域。 |
不确定或错误的信息: | 可能与预定信息的含义作出不同理解的信息. |
设计眼位: | 设计眼位是观察者的眼睛相对显示中心的空间位置,是由制造人为满足本标准要求而确
定的。设计眼位是包含在规定的设计眼睛观察包络之内。 |
亮度: | 在给定方向上观察到的单位投射表面的光强。 |
线宽: | 在亮度分布曲线上50%峰值亮度处的宽度。 |
产生背景: | 电子显示器自身产生的背景,字符可以叠加在此背景上。 |
环境背景: | 除产生背景之外的背景。 |
闪烁: | 不希望出现的部份或全部的显示亮度迅速的瞬态变化。 |
颤动: | 在设计眼位上人眼可觉察到的不希望出现的迅速的运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