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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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为制定和实施型号飞机生存力大纲提供统一的要求与准则 为型号飞机生存力
大纲任务(管理 分析 评估 生存力提高 检验 验证)提供指导和要求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军用飞机 军用直升机 包括遥控飞行器 但不包括指明的单纯为研究
和训练用的飞机
1.2.1 应用与实施
1.2.1.1 新飞机大纲
本标准适用于图 1 所描述的飞机总体方案论证 技术设计 工程研制 生产和使用各
个阶段
1.2.1.2 现有飞机大纲
本标准适用于已经开始工程研制 生产或已经服役使用的飞机 这种情况下可以用可
接受的费用 重量和性能代价 使生存力有显著提高
1.2.1.3 实施
1.2.1.3.1 工程研制前的研究
在飞机各系统方案设计阶段 在工程研制的前期 本标准用于系统的方案确定研究
资料的索取要求 建议书的提供 合同工作说明及其它合同书 这阶段的目的是需求研究
威胁确定和承制方在草图及总体方案设计阶段所提的满足战斗生存力要求的建议进行权
衡 工程研制的型号规范应在技术状态冻结后产生
1.2.1.3.2 工程研制
在工程研制过程中 应结合飞机型号规范和其它执行文件使用本标准 根据执行文件
的规定可全部或部分地引用 本标准应当作为通用规范 对特定飞机在引用本标准某些章
节时可加以剪裁 执行本标准时应同时执行列入飞机型号规范中的附件 附录和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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