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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GJB 3697-99
军用直升机航空电子系统软件评审与验收要求
Requirement for software review and acceptance of military helicopter avionic system
1999-03-24
1999-09-01
有效
郝志强;雷迅;王福春;谢文涛;戚建中;尤军;董其中;唐明文;黄常青;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第八研究所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陆航局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
管理评审;软件开发计划;软件需求;质量保证计划;软件验收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军用直升机航空电子系统软件评审与验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军用直升机航空电子系统软件开发周期各个阶段的工作质量控制。其它 武器装备的软件评审与验收要求也可参考本标准。
【与前一版的变化】

包含术语

软件生存周期从设计软件产品开始到产品不能再使用时为止的时间周期。
配置a.一计算机系统或网络按照其功能部件的特点、数量和主要特性而确定的排列,配置可 以指硬件装置或软件装置; b.为确定一系统或系统组成部分的特定版本而提出的需求、设计和实现; c.在技术文件中制定的并在产品中体现的硬件、软件的功能和(或)物理特性。
配置项为了配置管理目的而作为一个单位来看待的硬件或软件成分的集合。它包括硬件配置 项(HWCI)和软件配置项(SCI)。
配置标识标出系统中的配置项并对其特性进行记录的过程或经批准同意的确定一配置项的文件 说明书。
配置管理标识和确定系统中配置项的过程,在系统整个生存周期内控制这些项的冻结和更动,记 录并报告配置的状态和更动要求,验证配置项的完整性和正确性。
配置控制在配置项的配置标识正式确定之后,对配置项的更动情况所做的评估、协调、批准或不 批准过程。
计算机软件配置项见“配置项”。
计算机软件组成部分计算机软件配置项(CSCL)的功能部分或逻辑上不同的部分。计算机软件组成部分可 以是较高层次的,也可以是较低层次的。
开发配置任务交办单位认可的任务承办单位的软件及其有关的技术文档,它定义了开发期间 CSCL 的发展情况。开发配置应置于任务承办单位的配置控制之下,描述软件设计、编码和 测试工作等的配置。开发配置中的任何项都可存放在电磁介质上。
非交付软件用以开发和测试交付软件和硬件的软件,但此软件并不需要交付任务交办单位(如设计 和测试工具)。
非开发软件可能要交付且不要修改或经修改后作为系统一部分交付的商品软件、交办单位提供的 软件和可再用软件。

引用文件/被引文件

军用软件开发规范
军用软件文档编制规范
军用软件质量保证规范
军用直升机空地导弹武器系统通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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