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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GJB 843.31A-2005
潜艇核动力装置设计安全规定 第31部分:反应堆及一回路系统和设备力学分析要求
Safety code of design for submarine nuclear power plants Part 31:Mechanical analysis requirements for system and component of reactor and primary system
2005-12-12
2006-05-01
有效
王天锡;毛庆;曾忠秀;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GJB 832A-2005>舰船系统标准>核动力安全标准(XFL 1540)
应力评定;潜艇核动力装置;冲击载荷;支承件;回路系统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潜艇核动力装置反应堆及一回路系统和设备力学分析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潜艇核动力装置反应堆及一回路系统和设备的力学分析。
【与前一版的变化】

包含术语

安全停堆冲击载荷(SSS)在分析核潜艇执行作战任务时所处的冲击环境下,设定核动力装置可能遭受的最大冲击载荷。 注:当这种冲击载荷发生时,安全上重要的系统和设备仍须保持其下列功能: a) 反应堆冷却剂压力边界的完整性; b) 具有关停反应堆并将其保持在停堆状态下的能力; c) 具有防止或减轻事故后果的能力,使反应堆舱外其他舱室辐射水平不超过规范允许的限值。
运行基准冲击载荷(OBS)相当于安全停堆冲击载荷二分之一的冲击载荷。 注:当这种冲击载荷发生时,核动力装置能继续运行,并不会对艇员的健康与安全造成危害。
抗冲击Ⅰ类对核潜艇的安全和连续作战能力必需的核动力装置的安全一级、安全二级和安全三级的系统、 设备、部件、支承件以及管道的抗冲击类别。
抗冲击Ⅱ类对核潜艇的安全和连续作战能力必需的核动力装置的非核安全级的系统、设备、部件、支承件 以及管道的抗冲击类别。

替代标准

引用文件/被引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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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艇核动力装置质量保证安全规定 总则
舰船环境条件要求 机械环境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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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图表

工况划分对照表
设备支承件应力评定表
管道支承件应力评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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