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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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本标准规定了承担国防科技工业任务的检测实验室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这些检测和校
准包括应用标准方法、非标准方法和实验室制定方法进行的检测和校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从事检测和(或)校准的实验室,包括诸如为国防科技工业提供检测和(或)校准
服务的第一方、第二方和第三方实验室,以及将检测和(或)校准作为检查和产品认证工作一部分的实验
室。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实验室,不论其人员数量的多少或检测和(或)校准活动范围的大小。当实验室不
从事本标准所包括的一种或多种活动,例如抽样和新方法的设计(制定)时,可不采用本标准中相关条款
的要求。
1.3 本标准用于实验室建立质量、管理和技术体系并控制其运作。实验室的客户、法定管理机构和认可
机构也可使用本标准对实验室的能力进行确认或承认。
注:符合本标准的检测实验室和校准实验室,其运作也符合 GB/T 19001(idt ISO 9001)和 GJB 9001A。依据 GB/T
19001(idt IR)9001)和 GJB 9001A 进行的认证,并不证明实验室具备出具技术上有效测量数据和结果的能力。
1.4 本标准不包含实验室运作中应符合的法规和安全要求。
注:为确保这些要求应用的一致性,或许有必要对本标准的某些要求进行说明或解释。附录 A 给出了制定特殊领域
应用细则的指南,尤其适用于认可机构(见 ISO/IEC 指南 58:199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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