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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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主题内容
本规范规定了飞机28.5V直流电原系统中的直流发电机和起动发电机(以下统称电机)
的通用技术要求。
1.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飞机30V直流发电机和起动发电机。
1.3 分类
电机共分为四种类型,每种类型又分三个等级。
1.3.1 类型
1.3.1.1 I型
所有等级的I型为通风冷却电机,即在额定运行条件下,由外部强迫通风进行冷却。
1.3.1.2 Ⅱ型
所有等级的.型为自冷电机,即在额定运行条件下,由内部冷却装置进行冷却。
1.3.1.3 Ⅲ型
所有等级的置型为复合冷却电机。它同时采用I型和Ⅱ型的冷却方法。Ⅲ型电机还应能在
A级海平面条件下,靠自冷工作于额定状态。
1.3.1.4 Ⅳ型
所有等级的N型为液冷电机,在规定的液冷条件下,应能满足全部性能要求。
1.3.2 等级
1.3.2.3 A级
按图1规定的温度--高度范围设计的电机。
1.3.2.2 B级
按图2规定的温度--高度范围设计的电机。
1.3.2.3 C级
按图3规定的温度--高度范围设计的电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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