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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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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本标准规定了生成独立于系统的一致性测试套的某些要求,并给出了有关指南。这种测
试套可用于一个或多个OSI国际标准或CCITT建议。特别地,它适用于制定有关OSI和IS-
DN协议的所有一致性测试标准,包括这些一致性测试标准的所有草案版本。
1.2 本标准可用于制定一致性测试例。这些测试例将通过对协议行为的控制和观察,检验与
静态和/或动态一致性要求有关的实现的一致性。本标准所包括的抽象测试方法实际上可用
于规范以协议数据单元控制与观察和抽象服务原语来抽象表示的测试例。然而,对某些协议
来说,可能还需要不能用这一方式来表示的测试例。这样的测试例尽管其本身可能需要包含
在一致性测试标准中,但其规范并不在本标准的范围之内。
注:例如,某些与应用服务元素有关的静态一致性要求可能要求规定特殊应用的测试技术。
1.3 本标准不包含下述内容:
a. 抽象测试套规范和形式描述技术之间的关系;
b. 采用针对特殊应用,协议或系统的测试方法所进行的测试,包括测试非协议一致性要
求的协议或系统。
c. 涉及到两个以上端系统互相通信的测试方法。
注:本标准完全可用于某些(但不是全部)物理层协议。同时,许多概念可用于所有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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