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前一版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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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代替 GJB 243—1987《航空燃气涡轮动力装置飞行试验规范》。
本标准与 GJB 243—1987 相比主要有下列变化:
a) 本标准名称改为《航空燃气涡轮动力装置飞行试验要求》;
b) 本标准在详细要求中增加了电子控制系统、矢量推力喷管、发动机状态监控与故障诊断系统以
及螺桨桨叶应力测量、IP 载荷测量、涡轴发动机减速装置和飞机燃油系统抑爆系统等鉴定试验
的内容;
c) 本标准对原版本中的术语、符号按 GJB 2103A—1997 作了修订;
d) 本标准对原版本中的试验项目分类按发动机、动力装置和燃油系统三大部分作了较大调整,使
其更合理;
e) 本标准除规定了飞行试验的一般要求外,还增加了详细要求,对每一项试验内容按试验目的、
试验条件、测试数据、试验内容和方法及结果整理和鉴定标准五部分分别阐述,提出的要求更
明确,更具体,提高了本标准的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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