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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前一版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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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代替GJB 2225-1994《地面电子对抗设备通用技术要求》(以下简称原标准)。 本标准与原标准相比主要有下列不同 a)本标准为通用规范。原标准是通用技术要求,包括以下部分: GJB 2225.1-1994 《地面电子对抗设备通用技术要求,总则》 GJB 2225.2-1994 《地面电子对抗设备通用技术要求环境要求》 GJB 2225.3-1994 《地面电子对抗设备通用技术要求可靠性要求》 GJB 2225.4-1994 《地面电子对抗设备通用技术要求维修性要求》 GJB 2225.5-1994 《地面电子对抗设备通用技术要求设计制造要求》 GJB 2225.6-1994 《地面电子对抗设备通用技术要求方舱,箱式车和装车要求》 GJB 2225.7-1994 《地面电子对抗设备通用技术要求电源供电要求》 b) 增加的主要内容包括,第3章的总则、性能特性、保障性,计算机、应用软件、连续工作时间、 隐蔽性、功耗;第4章质量保证规定;第15章交货准备;第6章说明事项。 c) 修改和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可靠性,维修性、环境适应性、运输性、测试性、电磁兼容性、 互换性、安全性、机动性,人机工程、标准化、接口、电源和电源适应性。原标准GJB 2225.6 有关方舱的要求纳入机动性要求;原标准GJB 2225.7有关电源供电要求纳入电源和电源适应 性要求。 d)删除的主要内容包括:原标准GJB2225.1;原标准GJB2225.5中的研制方案、工程设计依据、 工程设计的主要工作、总体设计、研制和生产过程中的调试与试验、整机试验;原标准 GJB 2225.6有关厢式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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